導讀:哪些情況需要暫停化療治療?
目前所用的化療藥物大多數具有一定的毒性。會對人體或某些器官組織帶來一些不良反應。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考慮暫停化療。
(1)血像每次使用化療以前患者都應檢查血像。如周圍血中白細胞計數不足4.0×109/L,血小板計數低於60×109/L,則應暫停化療。
(2)發熱用抗腫瘤藥物期間,體溫超過38℃以上,也應暫停化療或提前結束該療程治療。對於腫瘤所引起的發熱,腫瘤化療是一種手段。用藥恰當往往可使腫瘤消退,發熱控制。
(3)嚴重的消化道反應使用化療藥物後,少數病人的消化道反應相當突出,如出現嚴重的口腔潰瘍,使進食吞嚥都有困難;或有腹痛、腹瀉,倘若腹痛嚴重,或腹瀉超過每日5次以上,甚至出現血性腹瀉,都應停藥,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不少化療藥物用藥後有噁心嘔吐的發生,如氮芥、阿黴素、順氨氯鉑等。通常醫師都會採取適當的防範措施,以使其減輕這類反應。個別病人如此類反應已嚴重到難以忍受的程度,也可考慮停藥。
(4)出現重要臟器的毒性反應如心肌損害、中毒性肺炎、中毒性腎炎、膀胱炎等。
關鍵字:#哪些情況需要暫停化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