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0月26日其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發布的報告稱,有“充分證據”表明加工肉製品可能導致腸癌;紅肉類也有致癌可能。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0月26日其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發布的報告稱,有“充分證據”表明加工肉製品可能導致腸癌;紅肉類也有致癌可能。
那麼致癌食物為什麼被認為可能導致癌症呢?其實食物本身是基本上不存在致癌物的,食物致癌主要因為以下原因而出現:
1.食物保存一段時間後容易發霉,產生致癌物:黃曲霉毒素,具有致癌性。比如花生、玉米、稻米、大豆、小麥等
2.對於食物的處理不當,如醃製、油炸、熏制和燒烤等都有可能產生亞硝酸鹽,亞硝酸過量的攝入會導致癌症的產生。
3.在農作物的生產過程中,為了保證產品質量,農民伯伯施用的農藥和殺蟲劑等,會出現農藥殘留,都有可能導致癌症的產生。 (吃東西一定要洗乾淨)
4.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只要嚴格控制用量,用法,及每天的最高攝入量,都可以在理論上認為是無毒安全的,但超過一定的劑量,有致癌的風險。
癌症的成因是多種因素造成的,不能簡單地歸結一種致癌物,“致癌”食物只是對癌症的產生可能有一定的誘導作用,但並不是說,吃了這些食物,我們就會得癌症。誘發癌症的條件,比如我們受日曬,紫外線誘發DNA 複製錯誤,是物理因素。食物/環境中的癌症誘變劑,是化學因素。肝炎,是病毒因素。這三個是主要的誘發基因變異,走向癌症的因素。所以得癌症是綜合多種因素而來的,我們並不用對食物中的少量致癌物質表現出太多的恐懼。
關鍵字:#這些是明確的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