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腫瘤患者出現疼痛時一定要說出來,及時、正確向醫生報告疼痛,對製訂合理抗腫瘤治療方案、有效除痛、提高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我們距離世界衛生組織“讓所有癌痛患者不疼痛”的目標還相差甚遠,我國現階段癌痛治療仍然面臨著嚴峻挑戰。
我國每年新發癌症患者約180萬,其中62%伴有疼痛,在中晚期癌症患者中,該比例高達80%,且以中、重度疼痛為主。然而,由於很多人存在“得了腫瘤哪有不疼的,尤其晚期患者,疼痛必不可免”、“癌痛治療也就是吃吃藥、打打針,對付對付,沒什麼好辦法”等錯誤認識,以致約有70%的癌痛患者並未接受規範化除痛治療,在“對付式治療”或乾脆不治療中默默忍受著巨痛。我國每天約有上百萬腫瘤患者遭受癌痛折磨,其中30%至45%為嚴重疼痛。癌痛緩解不佳的因素很多,但是一些患者、家屬在癌痛治療上的一些不正確觀念,才是癌痛治療過程中的主要障礙。
癌痛不願說出來想做一個“好病人”
患者不願意或不會表達疼痛,是影響癌痛治療的一個重要原因。有些患者認為癌痛是必然的,沒有有效的治療方法,疼痛是癌症惡化的徵兆。還有的人認為過多和醫生討論疼痛,會減少醫生抗腫瘤治療的時間和精力,認為醫生不喜歡聽患者總抱怨疼痛,想做一個“好病人”,更不想增加親人的擔憂。
其實,腫瘤患者出現疼痛時一定要說出來,及時、正確向醫生報告疼痛,對製訂合理抗腫瘤治療方案、有效除痛、提高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有些疼痛由抗腫瘤治療引起,或是與腫瘤無關的慢性疼痛。及時向醫生報告疼痛,有助於明確痛因,及時調整治療方案,消除巨大心理壓力。實踐表明,多數癌痛通過簡單方法就可有效控制,僅少數病人需複雜和綜合治療。疼痛還有可能是腫瘤發展的徵兆,也可能是抗腫瘤治療的反應,還可能是治療有效的標誌。醫生及時掌握疼痛情況,對抗腫瘤治療十分有利。
及時、正確報告疼痛,需準確回答如下問題:“疼痛了多長時間”“疼痛具體位置,是一處還是多處疼痛”“疼痛的程度,’0’代表無痛,’10’代表難以忍受的劇痛,可用0至10間的數字表達疼痛程度”“疼痛性質,是銳痛、穿透性痛、鈍痛、鑽心樣痛、燒灼樣痛還是電擊樣痛”“疼痛是否伴有麻木或麻痛感”“疼痛是否影響正常活動,影響的程度”。此外,還應向醫生說明目前使用的鎮痛藥和用藥方法,如“藥物名稱”“服藥的時間間隔”“單次服藥劑量”“過去48小時服藥總量”“藥物可維持有效作用的時間”“疼痛緩解的程度”“是否可口服用藥”“除鎮痛藥外,是否還服用了其他輔助藥物,服用後效果如何”等。
關鍵字:#癌痛就要大聲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