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症應該保密還是坦白
前不久曾聽說過這樣一件事:80高齡的王大爺經醫院檢查,發現患肺癌且已到晚期。家屬要求對病人絕對保密,所以王大爺一直以為自己患的是“肺部感染”。隨著病情的日趨嚴重,王大爺開始懷疑並抱怨醫生醫術不高,而家屬仍堅持對他隱瞞實情。不久王大爺帶著疑問和失望離開了人間80高齡的王大爺經醫院檢查,發現患肺癌且已到晚期。家屬要求對病人絕對保密,所以王大爺一直以為自己患的是“肺部感染”。隨著病情的日趨嚴重,王大爺開始懷疑並抱怨醫生醫術不高,而家屬仍堅持對他隱瞞實情。不久王大爺帶著疑問和失望離開了人間。像王大爺這樣的情況在醫院比比皆是。那麼,面對眾多的癌症患者,我們是否應該對其隱瞞實情呢?回答是否定的,經驗和事實告訴我們,保密性醫療弊大於利。但也不是絕對的否定,對部分有特殊情況的病人,還要採取保密措施。
我們為什麼要採取保密措施呢?保密措施到底好不好?
我們之所以要採取保密性醫療,是因為怕患者受不了,對於那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來說,這樣可以避免其對治療失去信心,精神崩潰而加快病情的惡化。另外,對於那些本身有高血壓、心髒病的患者,採取保密方式可避免其因情緒的大幅度波動,導致心肌梗死和腦溢血的發生。
但保密性醫療有其弊端。它嚴重妨礙醫患之間,家屬和患者之間的深入交流,不利於手術、化療、放療等特殊治療的實施,不能充分發揮患者的主觀能動性,不能讓患者很好地配合治療和護理,不利於患者充分利用有限的生存期,安排好工作和生活,提高生活質量。
實行保密性醫療的患者,絕大多數都表現為隨著病情的加重和惡化而產生懷疑、猜測,對現行醫療措施感到不滿、失望,甚至把上述情緒轉移到周圍的醫護人員和家屬身上,進而發展為不合作甚至拒絕治療。醫患之間因為保密而失去開誠佈公的交流,影響信賴關係的建立,患者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醫護人員則無法捕捉患者的心理變化,不能進行有針對性的心理治療。
相反,如果讓患者知道真相,很多患者不僅沒有意志消沉,反而激發了與癌症抗爭的信心與鬥志。其實我們常常低估了一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只要醫務人員和家屬都具有良好的應對能力,選擇最佳時機和方式告知患者,很多人都能從恐懼和悲傷中解脫出來,穩定情緒,接受事實,然後積極參與到醫療中,配合治療和護理,克服治療帶來的不適,從而提高療效,延長生存期。患者知道實情后,還可很好地安排所剩時間,處理好工作和生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提高生活質量。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明文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所以我們對癌症患者不能一味採取傳統的保密性醫療措施,要更新觀念,視病人情況採取既讓病人知道病情、又不會對其產生不利後果的方式,以保證一些特殊醫療護理措施如期進行。
關鍵字:#癌症應該保密還是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