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常見腫瘤放療的時間安排
常見腫瘤放療的時間安排是:每天照射1次,每週照射5天,週六、週日休息。每次照射180~200cGy的腫瘤劑量,每週照射劑量為900~1000cGy。根據具體病人及其腫瘤治療的需要確定的總治療劑量,按上述方法分割開來就是放療全療程的總時間。如一位食管癌病人總的腫瘤治療量為6000cGy,按上述常見時間安排,並用六周可完成全部放療計劃。上述說的時間、劑量、分割放療方法,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被認為是標準方法,一直沿用至今。它是從幾十年的放療實踐中發展起來的,被稱為“常規分割放療”。常規分割放療有時不一定就是最佳分割方法。根據臨床需要還有以下幾種分割方法: 1、分段治療:是把一個療程平均分為兩段,中間休息2-3週,每次照的劑量同前。適用於年老體弱耐受力差的患者,但療效有所降低。 2、超分割治療:是每天照射2次,兩次間隔時間6-8小時,每次照射150cGY左右。 3、加速超分割治療:是每天照2次以上,每次照射120cGY左右,兩次間隔6-8小時。後兩種方法的急性反應常較重、較多,但多可需受。全療程所用時間縮短,療效有所提高。另外,常見的腫瘤內照射,即後裝機放射治療,多在外照射一定劑量後進行。一般每週1次共2-3次。在腫瘤骨轉移的放療止痛時,為了減少病人的搬動痛苦,加大姑息減速痛放療的力度,可一次給較大放射劑量,每週3-4次,盡快減輕病人痛苦。值得一提的是,如照射到週五後,還剩下最後一次照射量就能完成全部治療計劃時,可提到本週五加照一次,間隔時間為6-8小時,不必將這最後一次放療拖到下一周去在放療過程中,盡量不要中斷治療,以確保療效。如有中斷,則需要按間隔長短增加總的劑量,這就使招待全部放療計劃的時間延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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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常見腫瘤放療的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