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放化療期間為什麼要經常查肝腎功能
多數抗腫瘤藥物可導致不同程度的肝損害,如環磷酰胺、甲氨喋呤、亞硝脲類(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司莫司汀)、長春花生物鹼(長春花鹼、長春新鹼、長春酰胺)、鬼臼毒類(足葉乙甙、威猛)等。一般發生於化療後7~14天左右,多數以穀丙轉氨酶升高為主。
某些抗腫瘤藥物可導致腎功能的傷害,嚴重時可出現腎功能衰竭,如順鉑、甲氨喋呤、亞硝脲類、環磷酰胺、異環磷酰胺、絲裂黴素、6?硫烏嘌呤等,其中以順鉑最明顯,腎損傷的嚴重程度與藥物劑量成正比。
及時發現由於化療藥物所致肝腎功能損害並給予相應處理,其損害是可逆的,反之則可導致持久性、不可逆性的嚴重後果。故化療期間要經常查肝腎功能。
如做肝腎區域的放射治療,因肝臟、腎臟對射線的耐量較小,易出現肝腎功能的損害,故也要經常做肝腎功能的檢查。
關鍵字:#放化療期間為什麼要經常查肝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