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個最好的化學治療是指根據癌症的形態、癌症的位置配合適當的抗癌藥物或合併性藥物去治療癌症。這些藥物可以口服或肌肉注射或者直接由靜脈注射方式給予。
癌細胞的生長是不受控制的,同時它們可以不斷地侵犯原發部位並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而抗癌藥物最大的功能就是具有阻止惡性腫瘤細胞生長和繁殖的能力。
一個最好的化學治療是指根據癌症的形態、癌症的位置配合適當的抗癌藥物或合併性藥物去治療癌症。這些藥物可以口服或肌肉注射或者直接由靜脈注射方式給予。一旦藥物接觸血液進人循環,就會由血液帶到每一個癌細胞中去作用。
常規給藥
按照藥品和劑型的使用說明,由聯合方案中藥物治療規定天數,給予靜脈推注、靜脈滴注、肌肉注射或口服,這是臨床最常用的方法。
持續輸注
某些藥物如5-FU,可改變常規靜脈給藥方法,持續靜脈輸注數天、數週或數月,使療效有了相當幅度提高,同時不良反應減輕。持續輸注可克服5-FU半衰期短的缺點,產生穩定的血濃度,使藥物與腫瘤接觸時間延長,有利於序貫殺傷癌細胞。化療藥物中ADM、IFO、VCR、VP-16等也有報導採用持續輸注方法使用。 ADM持續靜脈滴注與標準快速靜脈推注比較,心臟毒性降低,但其抗腫瘤效果仍需被確定。右鎖骨上靜脈穿刺置管術加上微量注射泵應用,是實現持續輸注的前提。微泵可晝夜不停地向病人供應抗癌藥。江蘇省腫瘤醫院在國內率先開展了5-FU持續靜滴和微泵低劑量5-FU持輸治療消化道腫瘤的研究,並推廣到各地。
時辰給藥(定時療法)
腫瘤化療給藥還要講究時辰。化療的給藥時間對藥物毒性及其療效均有明顯影響,因此,應充分利用病人自身的生物鐘和細胞增殖晝夜節律性變化,以期獲得藥物的最大效果並減少不良反應,例如草酸鉑(L-OHP)治療方案,輸液泵從下午10時開始向體內輸注5-FU和亞葉酸,持續到次日上午4時為止(這一時刻是血細胞增殖的最低點),L-OHP在白天輸注直到下午4時。這比常規給藥方法療效提高近一倍。而口腔炎、周圍感覺神經病的發生率下降,ADM、DDP對骨髓的毒性也隨著晝夜節律而不同。
局部給藥(區域性化療)
(1)動脈給藥:以提高腫瘤局部區域的藥物濃度,減低全身毒性,提高療效。常用方法:①局部動脈灌注化療:即插管介入化療,置管方法通過剖腹或經股動脈插管,間斷性或持續性輸注抗腫瘤藥物,還要加栓塞劑以增加療效。插管介入化療大多用在肝原發性或繼發性腫瘤的治療。對中央型肺癌、縱隔無明顯淋巴結轉移病人,亦可採用支氣管動脈灌注化療,顱內腫瘤選用頸動脈介入治療等。 ②局部阻斷化療(隔離化療):如肢體灌注化療、全腹灌注化療。這需要引出局部供血的動脈和回流靜脈,並阻斷局部與其他部位的血液供應,引出的血管與體外循環泵連接,當啟動體外循環泵時,局部或半身血液供應被完全隔離,再通過引出動脈注入化療藥。下肢腫瘤常用阻斷化療來控制,保全肢體。
(2)淋巴途徑治療:如盆腔腹膜外間隙置管化療,是在盆腔腹膜外間隙置管,將化療藥物直接注射到盆腔淋巴結周圍,藥物可分佈到盆腔各組淋巴結,且藥物能從盆腔上升至腹主動脈旁淋巴結,有利於殺滅轉移癌細胞。目前該法已用於婦科腫瘤淋巴結轉移治療,不會引起注藥局部正常組織的損傷。
(3)腔內化療:包括胸、膜腔、心包腔局部腔內給藥化療。腔內治療應盡可能排除腔內積液後,再腔內化療或註入硬化劑。應注意對雙側胸水病人應避免雙側胸腔注入硬化劑,以免發生限制性呼吸衰竭;心包腔、腹腔內也避免使用硬化劑,導致縮窄性心包粘連或腹腔粘連。腹腔內化療除用於惡性腹水治療外,還可用作為進展期胃腸道惡性腫瘤術後的輔助治療,預防和治療區域淋巴結、肝臟及腹膜微小轉移灶,減少肝轉移和腹膜復發。雙路化療,是使腔內化療取得滿意療效的方法,即局部大劑量用藥,全身毒性採用中和措施。例如,局部給予大劑量順鉑(DDP),再用硫代硫酸鈉(STS)進行全身中和可以提高療效,而腎臟毒性又輕。膀胱腔內化療可輔助手術或局部燒灼治療,防止術後復發,同時對多灶復發的淺表膀胱癌也可起較好的治療作用。膀胱灌注藥物常用TSPA、MMC、ADM、HCPT等。術後輔助治療,一般為術後每週1次:,約4~6週後改為每月1次,連續1~2年。
(4)鞘內化療:是治療腦膜轉移的方法,對易於發生腦脊膜轉移的腫瘤如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也是預防腦脊膜轉移的措施。鞘內直接注藥,局部濃度高,療效好。常用藥物有MTX、Ara-c、TSPA。禁用於鞘內的藥物有5-FU和VCR。
關鍵字:#化療給藥具體的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