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70%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遭受疼痛的折磨。 78%的癌痛是癌症本身引起的,這是腫瘤在骨、神經、內臟、腦、皮膚和軟組織內轉移擴散造成的壓迫或浸潤所致。
癌痛是癌症患者最不能忍受的症狀。有70%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遭受疼痛的折磨。 78%的癌痛是癌症本身引起的,這是腫瘤在骨、神經、內臟、腦、皮膚和軟組織內轉移擴散造成的壓迫或浸潤所致。用正確的治療,大多數患者的症狀能夠得到很好控制。用藥物解除疼痛只是正確治療的一部分。但是,癌症患者因為一般狀態差,或無法耐受強烈的放化療,止痛藥物的合理應用就成為癌痛患者解除疼痛的最主要的治療手段。常用的止痛藥有非阿片類、弱阿片類和強阿片類止痛藥及輔助性藥物。非阿片類藥物有阿司匹林、撲熱息痛(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弱阿片類藥物有可待因、氧可酮等;強阿片類藥物有嗎啡,杜冷丁(哌替啶),美施康定(嗎啡控釋片)等;輔助藥有安定等。
在選用止痛藥時要注意按“階梯”給藥的原則。 “階梯”是指選止痛藥應由弱到強逐級使用。第一步應使用非嗎啡類(代表藥為阿司匹林);第二步,使用常規非嗎啡類藥物無效時應用弱阿片類藥物(如可待因);第三步,當以上複合用藥仍不能解除疼痛時,對待中度到劇烈疼痛應使用強阿片類藥物(代表藥物如嗎啡)。另外還要注意按時給藥,而不是等到疼痛難忍的時候再給藥。下一劑藥應在前一劑藥效消失之前給予,這樣可以連續不斷的解除疼痛。止痛藥物應盡量口服。因為這種方式簡單,可免除因注射引起的不適。除要按以上原則選用藥物外,還要考慮到病人的具體情況和藥物特點,如嗎啡有呼吸抑製作用,如果患者本來呼吸功能欠佳,再選用這種藥物就會造成嚴重後果。另外,藥物使用不當還會造成耐藥和成癮等。只有正確使用藥物才可能有效緩解疼痛,提高生活質量。
關鍵字:#癌症疼痛止痛藥給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