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化療是惡性腫瘤治療中的支柱手段之,其應用藝術在於是否最限度地發揮了化學藥物的效力和減少了它帶來的毒性反應,即要做到充足用藥、及時
化療是惡性腫瘤治療中的“支柱手段”之,其應用藝術在於是否最限度地發揮了化學藥物的效力和減少了它帶來的毒性反應,即要做到“充足用藥、及時停止” 可是,病人往往對“及時”的度很難把握:要么耐受不了化療的副作用,打打停停或提結束;要么想當然地以化療能延長病人的生存期,漫無目標地持續打下去。其實,化療到底應該打久也是有章可循的,取決於三方面的因素:腫瘤性質、治療藥物和病人體質。
腫瘤性質決定化療地位細胞增殖快的腫瘤,如某些高度惡性淋巴瘤、小細胞肺癌、絨癌等,生長迅速,對藥物也敏感,容易被化療“徹底摧毀”,其特點是“不退則進”。化療是其主要治療手段,開始治療時就要“除惡務盡”,若中途停止,使其捲土重來,往往會誘發腫瘤的抗藥能力,再難徹底控制。因此,治療原則應是“不治則已、治則必足”,在體質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定要給予足夠的鞏固化療,爭取痊癒。與上述情況相反,另一類腫瘤的細胞增殖並非很快、對化療也不敏感。例如肝癌、腎透明細胞癌等。
因此,化療原則應是“減輕痛苦、點到為止”,即化療往往用於對付那些瘋狂增長的腫瘤,緩解患者痛苦,而並非爭取徹底治癒的手段。化療也很少被單獨用於此類腫瘤,而是與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聯合應用,以求得最好效果。動態檢查幫助決定化療時間如果患者已手術,主要瘤體已被切除,藥物的作用是清除體內可能殘存的散在腫瘤細胞,此時的化療稱作“輔助化療”。其術後用藥的時間不宜無限延伸,而是要有一合理的時限,以保證既對病人“基本保險”,又不會造成多餘的痛苦。
反之,若腫瘤具有“高危險因素”,如惡性程度高、臨床分期晚、腫瘤生長快等,則需追加多的化療週期。各腫瘤的“高危險因素”不盡相同,又有某些共性,及時發現並正確評估它們正是化療藝術中的精髓之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也發現了一些可以早期提示腫瘤復發和轉移的“標誌”,動態觀察它們有助於評估復發危險、決定是否停止或繼續化療。 “姑息化療”提高病人生活質量對於手術後復發、轉移或就診時不能切除的腫瘤病人,化療多是為了使腫瘤縮小、穩定,以爭取長期維持。這時的化療稱作“姑息化療”。事實上,很難統一規定“姑息化療”的時間,因為這種化療會在“人瘤共存”中進行。現代治療也發展為以化療壓制腫瘤快速生長、用新藥維持長期穩定的模式,以便“快藥快用、慢藥慢用”、優勢互補、相得益彰,以獲得最大的抗瘤效果、最小的毒副作用和最好的生活質量。所以,對“化療到底得打多久”的問題,應該“因人而異、因病而異、因藥而異”,不能一概而論。即:能根治時宜“窮追猛打”、需維持時要“和風細雨”,同時還得配合免疫支持、姑息減症、心理關愛等多種手段,這樣才能讓癌症病人保持最好的生活狀態。
關鍵字:#化療對人體的傷害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