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症治療手段有手術、放射治療、化學治療等,所有的治療手段都存在副作用,有些副作用可能幾週或者幾個月就消失了,有的副作用卻是永久性存在。
癌症治療手段有手術、放射治療、化學治療等,所有的治療手段都存在副作用,有些副作用可能幾週或者幾個月就消失了,有的副作用卻是永久性存在。而治療後的複查是非常有必要的,不僅能及時發現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也能及時發現癌症有沒有出現復發或者轉移等情況。
“多久複查一次”主要取決於診斷時腫瘤分期、治療情況和患者的耐受性,一般結束治療後前兩年,每3-6個月都需要去醫院做複查。
複查內容1:腫瘤標誌物檢查
如果是腸癌患者或者極易出現腸道轉移的癌症,複查時要特別注意癌胚抗原CEA和CA19-9檢查,同時肝臟也是比較容易出現轉移的,因此建議做AFP檢查。如果指標只有有一點波動不需緊張,但假如指標穩步上升,則預示著癌症出現復發的可能性,一般還要做其他相關檢查以便最終確診癌症是否轉移。治療後兩、三年內,癌症的複發率比較高,腫瘤標誌物檢查在這段時間是特別重要的。
複查內容2:B超、CT檢查、內窺鏡等
癌症治療後,除了要對原發病灶進行B超或者CT的檢查外,因為肝臟、肺、淋巴、腦部、骨骼等都是極易發生擴散轉移的部位,因此對於腫瘤細胞活躍度高,復發風險高的癌症患者,抗癌健康網建議在治療後3年內,需要定期做掃描檢查。
抗癌健康網溫馨提示:癌症術後都比較容易出現復發和轉移,因此術後的複查和康復期內的複查對都是比較重要的,做好定期隨診,不要忽視身體一絲一毫的變化,如果有不適,要立即就醫。
關鍵字:#癌症複查時間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