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伽瑪刀治療肺癌的效果好不好?放射治療一直是肺癌非手術局部治療的主要手段之一。伽瑪刀作為一種兼有放射和外科概念的新技術逐漸為人們所認識。
我國肺癌發病率目前每年增長26.9%,如果不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到2025年,我國有可能成為世界第一肺癌大國。同時專家也指出,我國八成以上的肺癌患者到醫院就診時已屬晚期,失去了外科手術和多學科根治治療的最佳時機。對於肺癌患者來說,若早期治療,5年以上生存率可以達到70%到80%;而到中期則下降到20%;至於晚期病人的生存期則是以月來計算的。因此,加強早期預防和努力提高晚期患者生存率的工作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多學科、綜合治療是目前對肺癌治療的共識。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科學地應用外科手術、化療、放療、生物靶向技術,探索中西醫結合、整體和局部治療結合、傳統和高新技術結合的模式是合理的路徑。
放射治療一直是肺癌非手術局部治療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肺癌單純常規放療的療效和適用範圍不甚令人滿意,原因除接受放療的肺癌患者多數病期比較晚、有遠處轉移外,傳統放療本身在技術上存在腫瘤靶區定位不精確、照射範圍過大、局部劑量無法提高、療程過長的缺陷。
隨著計算機和影像診斷技術的進步,以三維適形放療、X-刀、伽瑪刀(立體定向放射外科)和調強放射治療為代表的現代精確放療技術,改善了肺癌放療的療效。綜合國內外最新文獻報導,精確放療對早期肺癌治療的5年生存率幾乎接近外科手術效果,同時其副作用和並發症也較少。這些技術有各自的技術特點和放射劑量分佈特徵,而共同的優勢是能夠有效提高腫瘤靶區的局部照射劑量,並能降低腫瘤周圍正常組織的放射損傷,從而提高了腫瘤的局部控制率,改善患者治療時、治療後的生活質量。
伽瑪刀作為一種兼有放射和外科概念的新技術逐漸為人們所認識。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至少有100台各種型號的伽瑪刀(包括以治療顱內病變為主的伽瑪刀和治療軀體部惡性實體腫瘤為主的體部伽瑪刀),已治療患者數万人次。
伽瑪刀是用以對顱內病變施行“立體定向放射手術”的大型放療設備。這項技術是一位瑞典神經外科專家在上世紀50年代初發明的,當時神經外科的手術死亡率和致殘率高達40%,臨床十分需要創傷小、安全的治療技術。伽瑪刀的主要原理是採用多個小照射野、三維方向集束的伽瑪射線,一次性大劑量照射顱內不適合外科手術治療或外科治療風險較大的良性病變,諸如腦動靜脈畸形、聽神經瘤、垂體瘤、腦膜瘤和功能障礙等。後來也嘗試治療惡性腫瘤如膠質瘤、顱內轉移腫瘤等。
腫瘤在器官轉移的排序中,顱內轉移居第三位,僅次於肝和肺臟;而顱內轉移瘤的原發病灶最多見於肺癌。研究表明,對單發或數目不多的肺癌腦轉移病灶,以手術或者放射外科(伽瑪刀、X-刀等),結合常規全腦照射或用能夠通過血腦屏障的化療藥物化療為理想方案。由於放射外科治療是單次大劑量照射,腫瘤的病理類型並不作為特別考慮因素。
伽瑪刀治療肺癌腦轉移的適應證是:單發或者少於3個的孤立病灶;瘤體最大徑小於3.5厘米,病灶位於顱內深部或重要功能區,預計手術風險較大;無嚴重顱內壓增高和腦疝危象;預計患者接受手術困難或拒絕手術。在嚴格適應證的前提下,伽瑪刀對肺癌腦轉移瘤的療效令人滿意,能有效延長生存期,但是肺癌顱內轉移有很高的死亡率,因此獲得長期生存的患者仍為少數。
以伽瑪射線為射源體、用於治療肺癌原發病灶的設備是“體部伽瑪刀”。上世紀90年代,我國科學家借鑒立體定向放射手術的概念和原理,成功自主設計生產了“旋轉式伽瑪刀”,分別於1996年、1997年通過了國家MDA 和美國FDA認證。在此基礎上,我國開發生產了主要用於治療軀幹部位惡性腫瘤的“立體定向伽瑪射線體部治療系統”,簡稱為“體部伽瑪刀”或者“全身伽瑪刀”。
體部伽瑪刀的射線源也是60鈷產生的伽瑪射線,但其治療原理屬於立體定向放射治療,治療範圍、過程和傳統意義的伽瑪刀略有區別。伽瑪刀一般是一次性立體定位、治療,主要適用於顱內小病灶,而體部伽瑪刀通常是分次(5~10次,每日或隔日一次)治療,適用範圍和病種相對更廣泛,對瘤體大小的要求不像顱內腫瘤那麼嚴格。
原發性肺癌、肺轉移癌(如肝癌肺轉移)、除外顱內的肺癌轉移病灶(如肺癌肝臟、腎上腺轉移)都是適合體部伽瑪刀治療的對象。體部伽瑪刀最好適應證是早期、但有外科禁忌證的周圍型非小細胞肺癌,研究證實單純體部伽瑪刀對該類患者可以獲得很高的完全緩解率,對中晚期肺癌患者的局部病灶也有很高的有效率。
對診斷明確的肺癌(包括肺轉移癌),體部伽瑪刀治療的指徵是:病灶局限,單發或者少於3個的孤立病灶,最大徑一般要求小於6厘米;患者有外科禁忌證如呼吸儲備功能低;患者不能耐受常規外照射;手術殘餘病灶或者手術後復發病灶;有腫瘤或縱隔淋巴結壓迫如氣道壓迫而造成的肺不張、上腔靜脈梗阻;對化療不敏感或者對藥物過敏、拒絕化療的患者;一般情況尚屬良好,生活基本能夠自理。
對一些腫瘤體積較大,病灶數較多的患者,在患者一般情況允許、預計其他治療困難或者難以獲得滿意療效的患者,可以嘗試人為分割治療體積,分階段實施治療。
而腫瘤體積過大、有瀰漫性的多處轉移和惡液質、嚴重的重要臟器功能障礙、無法保持平臥(或者俯臥)體位、有不易控制的胸腔積液、擬治療部位曾經接受過足量放射治療、經過長期化、放療有明顯血液系統功能障礙等的患者,應該屬於體部伽瑪刀治療的禁忌證。有時通過積極支持治療可以改善患者的狀況,從而創造治療條件。
放射治療的手段是用射線損毀腫瘤細胞,但是無論多精確,也不能像外科手術一樣在切除病灶的同時重建組織器官功能,所以各種類型的伽瑪刀目前不可能代替外科手術,外科手術是目前絕大多數實體腫瘤(包括肺癌)的首選治療。體部伽瑪刀治療在部分經過多次化療、腫瘤體積較大而形狀不規則的患者,有可能出現放射性肺炎和肺纖維化。也有部分中央型肺癌、縱隔淋巴結轉移的患者治療後發生放射性支氣管炎和食管炎,但是經過預防和治療後可以緩解。體部伽瑪刀治療的全身反應相對較小,主要表現為輕度乏力、食慾下降等。
伽瑪刀(包括體部伽瑪刀)治療必須在嚴格遵守肺癌治療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律的前提下慎重應用,有成熟和簡便方法能夠有效解決的肺癌,不能輕易列為伽瑪刀的治療對象。體部伽瑪刀治療存在一些問題還需要在不斷的臨床實踐中加以探索和解決,例如患者體位固定和重複定位的精度保證;肺癌因呼吸運動造成誤差的修正;肺癌的生物性邊界的認定以及治療後各時期對殘存組織活性判斷的方法和標準等。
臨床研究結果初步顯示了伽瑪刀技術在肺癌綜合治療中的獨特性和優勢。嚴格掌握適應證,正確、靈活應用多學科研究成果,將有利於肺癌和其他腫瘤的治療結果,從而有效地抵禦肺癌對人們的現實和未來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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