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疼痛就要用止痛藥
許多人認為,疼痛就得用止痛藥,這種看法不完全正確。用止痛藥控制疼痛,屬於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對付癌症疼痛亦不例外。只有在病因治療無法進行或無效的情況下,才能單純依靠止痛藥。針對癌症疼痛的病因治療,手術、放療、放射性核素治療、化療、內分泌治療、對症治療等,均可酌情應用。 (1)手術和放療可解除腫瘤引起的組織器官梗阻、壓迫,放療對腫瘤腦轉移、骨轉移引起的疼痛特別有效。 (2)放射性核素治療可用於腫瘤骨轉移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療。 (3)化療可通過縮小或消除腫塊的壓迫、梗阻而緩解疼痛,少數情況下,即使病人的病期已很晚,仍有部分病人可望通過化療獲得較長期的緩解,甚至治愈,如絨毛膜上皮癌、白血病、惡性淋巴瘤、睾丸癌、卵巢癌、肺小細胞未分化癌、乳腺癌、多發性骨髓瘤等。但應注意到,有些並發症如病理性骨折所引起的疼痛,無論原發腫瘤對藥物敏感與否,均不可能通過化療獲得緩解。 (4)內分泌治療對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狀腺癌等激素依賴性腫瘤有效,但奏效需要時日,此前應注意止痛藥物的應用。 (5)對症治療抗生素和激素用於炎症水腫所致的疼痛,在一定的時間內可能有較好的效果。疼痛有時是因緊張、焦慮引起的,或因此而加劇,所以凡能緩解緊張焦慮的措施或藥物,如看電視、聽音樂、與摯友很投機的談話,或服用多慮平、地西泮等藥物,都可能緩解疼痛。將這些藥物酌情與各種止痛藥聯合使用,不僅能增強止痛效果,且可以減少各自的副作用,減少強麻醉性止痛藥的用量,延緩病人出現麻醉藥耐受的時間。
(編輯:李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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