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腫瘤免疫治療的基本原則
目前在臨床上開展的生物治療絕大多數屬於免疫治療。免疫監督學說是免疫治療的理論基礎,該學說認為腫瘤的發生是腫瘤細胞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發生了本質性的變化,使本來的自我物質變成了非我物質, 機體的免疫系統能夠識別這種非我成份並激發特異性免疫反應,達到控制、消除腫瘤的目的。儘管免疫監督學說在腫瘤的防治中的作用仍有不少爭議,但有一點是明確的,那就是機體針對病原微生物感染的免疫反應在理論上與免疫監督學說相近,抗感染免疫反應能夠加強抗腫瘤免疫是非常明確的;諸多動物實驗和臨床資料亦表明免疫監督學說有相當的合理性。基於以上基本原理,所有免疫治療的基本原則有二:一是免疫反應調節(免疫激動、免疫刺激和免疫修飾等);二是直接使用免疫相關細胞因子。至於免疫治療範疇外的生物治療,如內分泌(激素)治療、凋亡誘導治療、抗血管生成治療等,其理論基礎是該類生物藥物能夠通過受體、配體、信號傳導分子等發揮作用,對細胞的生長、分化、激活、凋亡、耐藥、轉移等生物學行為產生影響,或產生間接的生物學效應,減緩、抑制腫瘤的發生與發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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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腫瘤免疫治療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