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哪些因素與癌症的發生有關
癌症的發生是一個多因素、多步驟的複雜生物學過程,它既包括外在因素,也涉及遺傳等內部因素。
1.外源性致癌因子包括化學、生物及物理性因素
(1) 化學致癌物: 包括甲醛、烷化劑類藥物;煤焦油、瀝青、燃油廢氣中的稠環芳烴類; 醃製食品中的亞硝胺類; 結晶矽及石棉; 金屬和類金屬;煙、灑等嗜好品; 食物的熱烈解產物; 芳香胺類; 某些荷爾蒙、細胞毒性藥物。
(2) 生物致癌物: 包括某些真菌、病毒、寄生蟲、細菌等,如B肝及丙肝病毒、人類乳突病毒、幽門螺旋桿菌、DNA及RNA病毒、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等。
(3) 物理性致癌因子: 包括電離輻射、紫外線、纖維及異物刺激、熱輻射、長期機械性發炎刺激、創作等。
2.內源性致癌因子包括遺傳、內分泌、免疫、營養、精神及性格等機體內環境。
(1) 原癌基因: 原癌基因是存在於人類細胞中固有的一類基因,它們是參與細胞生長分化的調節基因。當原癌基因受外在因子作用而激活,就會變成有活性的癌基因。
(2) 抑癌基因: 任何可以直接或間接抑制細胞增生、癌症、癌症浸潤或癌症轉移的基因,稱為抑癌基因。抑癌基因可分為兩類: 一是抑癌基因的產物與原癌基因的產物直接作用。該類基因可不逆終止細胞增生,使細胞分化終止、老化、死亡。二是抑癌基因對原癌基因的表達有負調節作用。該類基因能可逆性的終止細胞生長。抑癌基因缺失、變異或失活時細胞的原癌基因或腫瘤病毒基因的表達將會失去抑制,結果細胞將呈現惡性生長。
(3) 家庭史: 癌症家庭史增加罹癌的危險。一級親屬罹癌史是重要危險因子。
關鍵字:#哪些因素與癌症的發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