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放療,也叫放射治療,是採用高能量的射線來殺死腫瘤細胞或使腫瘤縮小的治療手段。
放療,也叫放射治療,是採用高能量的射線來殺死腫瘤細胞或使腫瘤縮小的治療手段。常見肺癌放療副作用即為出現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係由於肺癌放射治療後,在放射野內的正常肺組織受到損傷而引起的炎症反應。輕者無症狀,炎症可自行消散;重者肺臟發生廣泛纖維化即放射性肺纖維化,導致呼吸功能損害,甚致呼吸衰竭。
放射性肺炎的發生、嚴重程度與放射方法、放射量、放射面積、放射速度均有密切關係。有認為放射量閾在3週內為2500~3000rad。劑量在6週內小於2000rad,一般極少發生肺炎,劑量超過4000rad則肺炎明顯增多,放射量超過6000rad者,必有放射性肺炎。放射野越大發生率越高;大面積放射的肺組織損傷較局部放射為嚴重,照射速度越快,越易產生肺損傷。其他影響因素如個體對放射線的耐受性差,肺部原有病變如肺炎、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以及再次放射治療等均易促進放射性肺炎的發生。某些化療藥物亦可能加重肺部的放射治療反應。老年和兒童對放射治療的耐受性差。
放射性肺炎輕者無症狀,多於放射治療後2~3週出現症狀,常有刺激性、乾性咳嗽、伴氣急、心悸和胸痛,不發熱或低熱、偶有高熱。氣急隨肺纖維化加重呈進行性加劇、容易產生呼吸道感染而加重呼吸道症狀。並發放射性食管炎時則出現吞嚥困難。若放射損傷肋骨,產生肋骨骨折,局部有明顯壓痛。體檢見放射部位皮膚萎縮、變硬,肺部可聞及乾、濕羅音和摩擦音。肺部廣泛、嚴重纖維化,最後導致肺功能高壓及肺源性心髒病,出現相應徵象。
患者接受放療時,尤其是照射較大範圍的扁骨、骨髓、脾及大面積放療,如全肺放療,全骨盆放療,全腹放療時,造血系統受影響導致全血細胞下降,如白細胞和血小板的下降。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到一定程度就會對人體產生影響並有一定的危害,如患者自覺全身乏力,易導致嚴重感染甚至敗血症,有出血傾向,導致內臟、顱內出血致死亡。所以當白細胞小於3 × 109/升,血小板小於70 ×109/升時應暫停放療,升血對症治療,血像恢復後再開始治療。不過,當放射野較小,如垂體瘤的放療,或放射野未包括造血系統時,如頸部的放療、四肢軟組織的放療,如果白細胞在小於3×109/升,但大於2 ×109/升,血小板小於70 × 109/升,但大於50 × 109/升時,仍可繼續放療,但應嚴密監測血細胞的變化,如果呈逐漸下降的趨勢,則應立刻停止放療,加強升血治療。
關鍵字:#放療導致的肺炎是怎麼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