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隨著腫瘤診斷和治療水平的提高,腫瘤並不像原來那麼可怕,不少患者早期發現,及時手術,又經過規範的化療和放療,病情被控制,進入穩定期。
隨著腫瘤診斷和治療水平的提高,腫瘤並不像原來那麼可怕,不少患者早期發現,及時手術,又經過規範的化療和放療,病情被控制,進入穩定期。許多病人這時候陷入迷惘,有些病人表現得非常緊張,無端懷疑腫瘤復發,經常做各種檢查;也有些人相反,認為萬事大吉,再也不願去醫院,待出現了復發或轉移,才後悔不迭。那麼,在治療結束後的日子裡,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既不過分緊張,也不耽誤病情呢?應該複查哪些項目才能既不漏查,又不浪費呢?
定期復查有意義嗎?
現代研究發現,人體內存在著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正常情況下原癌基因維持細胞正常功能,但是當它們被激活時,細胞就會偏離正常途徑,向惡性細胞轉化,成為癌細胞,無限制地生長;抑癌基因與癌基因的作用相反,癌基因失活或缺失,正常細胞就向惡性方向發展,於是人就會患腫瘤。發現腫瘤後,手術、放療、化療只是將已經形成的腫瘤切除、殺死,暫時沒有發現可以看到的腫瘤,但是,癌基因已經啟動,所以,腫瘤再次出現的可能是非常大的。當然,決定腫瘤是否復發還有許多因素,不過這個因素是目前公認的。因此,定期復查是非常必要的,及時發現腫瘤才能及時治療。
多長時間複查合適?
各種腫瘤的生長速度不一樣,所以,複查的間隔也不同。生長速度快的腫瘤,比如小細胞肺癌、各種低分化癌、惡性淋巴瘤,有可能1個月就會有較大變化,在高危期可能每個月都需要復查1次。生長速度慢的腫瘤,如甲狀腺癌,各種高分化癌,生長周期長,3-6個月復查1次即可。
複查的時間還與手術和治療的時間有關,一般隨著手術時間的延長而延長。比如美國NCCN指南規定,頭頸部癌術後1年內,每1-3個月復查1次,2年後每2-4個月復查1次,3-5年每4-6個月復查1次,5年後每6-12個月復查1次。肺癌的惡性程度高,目前平均生存期只有8-12個月,因此,肺癌病人1年內的複查需要更緊密。一般認為,腫瘤病人術後5年如果沒有復發就比較安全,復發的危險下降,複查間期可以延長,多數實體腫瘤,如肺癌、食道癌、胃癌、腸癌、胰腺癌等,術後2年內每3個月復查1次,2-5年每4-6個月復查1次,5年以後每6-12個月復查1次。但是有些腫瘤特殊,比如乳腺癌的複發高峰是3-4年,因此,一般主張乳腺癌病人術後5年內每3-6個月復查1次。
嚴格講,腫瘤病人有生之年,都應該做定期復查,臨床上,手術後10年,甚至17年後復發的情況也有。
特殊情況的檢查
當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時,要及時復查。如無原因的消瘦,無原因的低熱,固定部位的疼痛,突發的頭痛、嘔吐,不可理解的精神異常等。
這些經驗都是經過很多年對很多病例的觀察得來的,隨著經驗的積累還會有變化。
關鍵字:#癌症術後復查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