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我國每年新發生癌症患者約120萬,死於癌症均80
我國每年新發生癌症患者約120萬,死於癌症均80—100萬,癌症死亡佔總死亡原因的13%—14%,在我國城市地區,癌症已成為威脅生命的頭號殺手。為了有效地降低癌症的發病率和死亡率,世界衛生組織癌症專業委員會提出,通過健康教育和預防已知的致癌因素,當今有1/3的癌症是可以預防的;1/3的癌症如能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是可以完全治癒的;還有1/3的晚期癌症通過積極治療,仍可能減輕痛苦,延長生命,提高生存質量。
為此自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了癌症三級預防的概念。即Ⅰ級預防又稱病因預防,是以預防癌症為目標,樹立癌症可防可治的正確觀念,建立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 Ⅱ級預防,即早期發現,是在癌症的最早期甚至癌前期將其發現,並給予及時治療。能顯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Ⅲ級預防,又稱臨床預防或康復預防,是以防止病情惡化,防止殘疾為目標,消除痛苦,延長生存時間,改善生活質量。可以預見,Ⅱ級預防可以使約50萬的癌症患者得到治愈,其效果是十分巨大的。
癌症病人早期發現的重要環節
1、病人自己:癌症患者有一種錯誤思想,認為癌症是絕症。因此,有症狀不願告訴家人,不願就醫診治。應當了解,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癌症已經是可治可預防的疾病了。國內較大的腫瘤專科醫院的資料證明,80—90年代,全部住院病人的5年生存率已超過50%。病人由於缺乏癌症知識,或癌症的早期症狀和一般疾病的症狀類似,往往延誤就診。因此對廣大人民群眾需要加強普及癌症知識的教育,宣傳癌症的早期症狀、高危人群和癌症高發區的意義,教育群眾在發現可疑症狀時,應主動及早就醫。
2、醫師:90年代初期有人作了調查,在某大城市27所區中心醫院以上的醫療機構中,能及時診斷惡性腫瘤的僅佔44%,治療合理的佔70%。由此可見,癌症病人在醫院被延誤診治的為數不少,在基層醫院被延誤診治的更多。有時醫師為了節省病人的醫療費用,往往沒有給病人作進一步檢查和仔細的鑑別診斷。醫師誤診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完全相信了影像診斷、內腔鏡檢查和實驗室的診斷或化驗報告,由此造成的誤診率可達1 5%以上。我們提倡診斷腫瘤要採取綜合診斷的方法,結合病史、症狀和體徵,結合多種檢查結果,在不一定一致的診斷意見中,仔細分析,去偽存真,不能匆忙地下結論。
3、診斷儀器設備及技術:早期發現、初篩普查癌症,需要有價廉的、簡易的、無創傷性的、靈敏度和特異性較高的初篩普查方法。國內應用的初篩普查方法不少,例如用測定上消化道潛血方法初篩上消化道癌症; 測定糞便潛血初篩結腸癌和直腸癌; 用細胞學方法初篩宮頸癌、肺癌、食管癌和胃癌;用測定血中甲胎蛋白和B超初篩肝癌;用X線檢查篩查肺癌、乳腺癌和胃癌; 還有用紅外線、冷光篩查乳腺癌; 最近國內生產的測定某些經絡穴位溫度微小變化的腫瘤測定儀、耳針穴位測定儀等。 1999年還推廣了“隱患知” (測定尿中酚類化合物篩查癌症),2000年又推廣了“早知道”(測定尿中腫瘤相關因子篩查癌症)。以上初篩普查的方法,必將能提高早期癌症的檢出率。
初步篩選普查和早期診斷癌症
發現早期癌症病人,是提高癌症治愈率的關鍵之一,開展對癌症的初篩普查,是發現和診斷早期病人的奸方法。
1、初篩和確診相結合:這是國內經常採用的方法,如上消化道潛血陽性或強陽性者,接著用導光纖維食管鏡或胃鏡檢查,如有懷疑處,即採取活體組織用病理學切片檢查。又如用痰中檢查癌細胞的方法初篩肺癌,常同時應用X光攝片檢查,必要時用支氣管鏡檢查和CT。還有用陰道細胞學普查宮頸癌,必要時採取活檢送病理檢查。這種初篩加精查相結合的方法,提高了癌症的檢出率和確診率。
2、以醫院為中心擴大預防工作:上海某醫院對60歲以上近3000人固定每年體格檢查,對可疑對象進行隨訪,癌症的早期發現率高達48.24%。北京某醫院設立胃腸專科門診後,對有胃部症狀的病人,放寬胃鏡檢查的適應徵,發現早期胃癌的比例從1.6%提高到10.6%。
3、初篩普查還會發現癌前病變:例如初篩宮頸癌時,會發現嚴重的宮頸上皮不典型增生;初篩食管癌時,會發現食管上皮細胞不典型增生;癌前病變還有支氣管上皮重度增生、大腸腺瘤樣息肉、萎縮性胃炎、某些良性腫瘤等。對癌前病變的治療可減少癌症的發生率,例如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研究所在河南省林州市某鄉用中藥片治療食管上皮重度增生,5年間減少癌變率47.3%。最近用維甲類栓劑治療宮頸上皮不典型增生,三個月一療程,癌前病變消失率達7 7.42%。上海紡織系統自1958—1980年,對20—55歲女職工定期普查普治宮頸癌和癌前病變,使宮頸癌患病率下降91.6%。
4、考慮耗費與效益問題:在高危人群中或在癌症高發區進行癌症的初篩普查,相對說來耗費較少,效益較高。例如40歲以上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及有慢性肝炎史者,是肝癌的高危人群,上海市在這一特定人群中進行普查肝癌,肝癌的檢出率為501/10萬人口,較在自然人群中檢出率高34.5倍。又如宮頸癌的篩查專家建議,將篩查年齡限制在35— 65歲,這樣可減少20—34歲年齡段近一億人的工作量。
5、定期健康檢查是早期發現的重要途徑:上海醫科大學肝癌研究所近年來收治的早期肝癌病人,其中由各種形式的健康檢查發現的已佔52%。據報導連續10年對2000名60歲以上的老人定期作體格檢查,發現惡性腫瘤52例,體檢中發現可疑,經隨診又發現惡性腫瘤36例,共計88例,其中71例作了手術治療,總的術後5年生存率達72.2%。健康檢查能早期發現癌症病人,經過合理治療能顯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科學治癌
多年前,王仙姑以一味“還陽草”治癌而轟動京城。當時有的報刊長篇累犢地加以傳播,神話般地介紹該仙姑如何在山東某地發現此具有治癌特效的仙草,致使眾多癌症患者趨之若騖,門庭若市,紛紛前往求治。一時搞得沸沸揚揚,令人大有癌症已被攻克之感。最後經腫瘤界眾多專家聯名上告,幾經周折,後經立案調查,始證實所謂“還陽草”乃是地瓜秧及花生秧焙乾研末而製成。這場騙人錢財、害人生命的鬧劇最後以王仙姑鋃鐺入而告終。
遺憾的是,事隔多年有餘,利之所驅,社會上掀起了一股“要發財,抓治癌”的妖風,各種坑人錢財的騙術帶著濃厚的迷信色彩,或披著各種冠冕堂皇的外衣乘虛而入,上當受騙者時有所聞,且有愈演愈劇之感。在臨床實踐中,遇到的受害者更是不乏其人,不但延誤病人寶貴的治療時機,使原本可治之癌發展成不治之症,最後終於人財兩空。此種以謀財為目的,以癌症病人為對象的騙術,大致可分為三類。一類常打著家傳、祖傳、秘傳為幌子的各種單方或驗方,並往往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造、發展,打著發掘祖國醫學遺產的招牌,冠以各種美名,製成對治癌有“特效”的各種丸、散、膏、丹或湯劑,有的還加以編號,分別專治各種癌症。甚至還出現以孫思邈(唐名醫)十代嫡孫自居,在社會上招謠撞騙,專治各種癌症的“神醫”。二是五花八門,多不枚舉有“特異”治癌功能的各種氣功流派,什麼“發功治癌”、“練功治癌”、“隔空抓癌”等。最近被揭露的非法組織就是典型的實例,宣揚封建迷信,抵制用科學方法治癌,致使廣大癌症患者深受其害。三是近年來已在市場上氾濫成災,大、小報刊整版宣傳有治癌“良效”的各種保健品。
造成此等騙人醜行屢禁不止、甚至氾濫成災的原因很多。一是由於癌症目前尚屬難治之症,患者或其家屬治癌心切,又缺乏足夠的醫學知識,以致“飢不擇食”而亂投“醫”。也有子女為了向患癌的父母盡孝心,不計其價地購買各種社會上廣加宣傳的治癌“良藥”而致上當。二是這種“良法”又往往均有似是而非的根據,如某科研單位的實驗數據,或某“名人”的肯定性意見,甚至有權威人士參與的新聞發布會,鼓動人心的大量“義診”等,令人真偽難分,無所適從,以致產生僥倖心理而受騙。三是輿論的誤導。近來,此種“誤導” 情況有愈演愈烈之勢,不但各種不實的醫藥廣告整版地見於報刊,更巧妙的還往往採用專題報導的形式。對某些根本從未在大學任教的“教授”,或從未進過醫學院校的“著名治癌專家”的治癌經歷進行神話式的報導,不外乎是研究歷盡艱辛、療效甚為顯著等字眼,且更附有起死回生的個案介紹,讓讀者不得不信。患有癌症己屬不幸,再遇受騙無疑是雪上加霜,不少患者詢問識別真偽之良法。這裡介紹幾個基本觀點,或有助於識別其真偽。
首先,個案有效不足信,舉凡科學皆是反映事物的客觀規律,因此必定是可被重複的。所謂“放之四海而皆準”,因此,各種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其療效必定是可以重複的,也就是說均有一定的治愈率或有效率,凡是不能被重複證實有效的治療方法,就不要輕信。所以如某種療法或某種單、驗偏方只有成功的個案報告,而無成組病例的療效,就不能認為此種療法或藥物是有效的。何況,某些治癒的個例是否經得起推敲,尚大有疑問。尤其當今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自封為“教授”、“專家”而同行中並不知其名者大有人在,正有如偽劣產品,貼上名牌商標。所以不能抱有僥倖心理加以輕信,要善於區分究屬祖國醫學寶庫中的瑰寶,抑或騙人的糟粕。
其次,氣功不能治癌。氣功作為一種健身法,在民間流傳已久,癌症患者在其治療後的康復期,每日清晨在一空氣新鮮的環境中,通過一定的身體動作,控制呼吸及冥想等以達到安定情緒,調整心態的目的,對健身有一定好處,尤其眾多癌症康復期患者聚在一起,同病相憐,互訴衷腸,交流經驗,相互鼓勵,更是一種很好的集體心理治療,本來無可非議。但是近年來氣功的功效在人為的炒作下,被披上封建迷信的外衣,無限地提升、擴大,甚至吹噓成具有超自然的“特殊功能”,以致“發功抓癌”、“換氣消癌”等等“專治癌症”的氣功大師,便應運而生,更可惡的是他們普遍採用“信則靈”的暗示療法,禁止患者採用各種科學的、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延誤了寶貴的治療時機,造成遺恨終身的後果。最近被揭露的“”的血淋淋害人實例便是確證。所以氣功對癌症病人的功效應“定位”在康復期的“健身”,而並非“治癌”,不要相信“授功”或“授氣”能治癌。數年前,我們曾舉辦京、津、滬抗癌明星評選活動,在當選的百餘名癌症患者中,全部均是經科學的綜合治療而愈,而無一被氣功或單、驗方治癒的病例。
第三,保健品不是治癌藥。保健品與藥物是兩類不同的商品,有很大的區別,凡是衛生部正式審定在市場上供應的藥物,均有統一的冠以衛藥准字的批號,這些藥物的藥效、毒性、質控標準、適應證、禁忌證、劑量、用法等等均經嚴格的審核,並定期對其質量進行抽樣檢查,以保證其藥效及安全性。而各種保健品由於不是治病的藥物,因此審批的標準就有很大不同,保證無毒,對人體無害,就成為保健品審批的重要條件,而並不審核其藥效。因此,規定所有的保健品均不能宣傳其療效,其因即在於此。從另一方面講,也正因為這些保健品不具備藥物的療效,因此無法按藥物申報,也就不能成為治病的藥物。可是目前在“要發財,抓治癌”的錯誤思想驅動下,各種保健品通過輿論的包裝,不當的非法宣傳,大量的“義診”活動,紛紛變成名為治癌“良藥”,實為圖財致富的捷徑,使人上當非淺。
第四,動物實驗有效不等於臨床療效。抗癌藥物的篩選均需經過腫瘤細胞及荷瘤動物的體內、外試驗。這是初篩階段,在有效的基礎上,再經過急、慢性毒性試驗等18種試驗,在全部合格後,經審定才能在臨床試用。然後經過臨床試驗,如該藥的療效肯定,毒性可耐,質量可控,經專家組審定通過後,才能正式給予批號,同意生產。全部過程一般歷時需10年。在100種實驗室對腫瘤有效的物質中,最後真正能夠成為臨床藥物的大約也僅1-2個左右。因此,在不少並非治癌藥物的宣傳報導中,常常煞有介事地羅列了一系列對實驗腫瘤的有效抑制率,這實際上又是一招騙人的手法,並不說明該物質就是有效的抗癌藥,更不能作為治癌藥物應用於臨床。
治癌戰線上的廣大醫師,每日為從死亡線上拉回患者的生命而辛勤勞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為研製有效新藥,或新的診斷及治療技術而忘我工作,但社會上法輪功之流的偽科學,以及以發財為目的的各類騙子,卻抱著各自不同的個人目的,設置騙局,將患者推入火坑。為使廣大癌症患者不再上當受騙,除應加強科普教育工作,呼籲政府加強執法力度,依法取締無證治病,無照行醫,各種“義診”及有關醫藥的新聞報導須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嚴懲各種騙財謀命的治癌騙子,嚴禁各種“隱性廣告”性質的不實新聞報導外,廣大癌症患者也應奮起捍衛自身的權益,以親自的體會揭露使自己受害的各種騙術,努力在抗癌戰線上“祛邪”“扶正”。
關鍵字:#如何預防癌症及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