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病者需“戒口”有依據
對於腫瘤患者來說,面臨的是“康復”而非“養生”問題,儘管營養要求全面,民間卻一直有“戒口”之說。周岱翰表示,經過對癌病者飲食因素分析表明,癌症確實存在不適宜吃某些食物的實例,也即臨床專家和病者所關心的“戒口”和戒吃“發物”依據。
據研究表明,癌症的“發物”包括狗肉、公雞、羊肉、蠶蛹、蝦、蟹、螺、蚌、煙、酒等容易動風化火,助濕生痰的食物,一切辛溫、煎炸、葷腥、陳腐、發霉之物。周岱翰說,癌病者吃這些食物後雖不至於“每吃必發”,但多數人容易出現食物變態反應,而且某些病人可能對某類食物較為過敏而易“發”,並以此為誘因導致肌體的進一步虛衰。
他分析說,腫瘤是一種全身性疾病,此時如果飲烈酒、大肆吃蝦蟹及肥甘厚味,容易對刺激性食物或異性蛋白的過敏原起變態反應,出現發熱腹痛、食慾減退等,使體質虧虛和免疫功能低下,繼而誘發癌症的加重和復發,可見癌症戒吃“發物”具有一定的理論依據和臨床實例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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