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是治療癌症的常用手段,幫助殺滅體內癌細胞。然而化療藥物沒有針對性,難免對正常細胞帶來損傷,從而引起一系列副作用。並不是所有的情況下都需接受化療,以下5種情況下不能盲目。
哪些情況下不能接受化療?
1、血常規異常時
癌症患者接受化療前需做血常規檢查,只要中性粒細胞、血紅蛋白以及血細胞計數很低就不能化療。特別是中性粒細胞小於1.2×10的9次方時,若盲目化療可增加風險性,不妨選擇對中性粒細胞損傷小的藥物。另外血小板小於50×10的9次方的患者接受化療時,去選擇對血小板沒有損害的藥物化療。
2、肝腎損害時
是藥三分毒,化療藥物也是如此,可損傷肝腎細胞,所以肝腎功能異常,特別是超出正常值200以上時不能接受化療,通過血清總膽紅素和血清肌酐分別檢測肝功能和腎功能。
3、體質差的人
大部分癌症患者體質不如健康人,體質非常虛弱的人不能接受化療。根據患者體質情況評分錶來評估體質差,主要從體力以及生活表現上來評估。
4、高齡患者
年齡大的癌症患者抵抗力比較弱,各個臟腑功能逐漸衰退,根本不適合做化療。如肺癌及腸癌患者年齡大於70歲,需用不良反應小的單一藥物化療,這樣才能減輕化療藥帶來的不良反應。超過70歲的乳腺癌病人,用化療藥物根本不能獲益,反而會加重病情。超過80歲的癌症患者最好不化療。另外對某類化學藥物過敏的人,受到感染、電解質以及酸鹼平衡失調,身體脫水、持續性發熱以及大出血時也不能化療。
5、孕婦
大部分化療藥物是小分子的,容易通過血胎屏障進入胎兒體內,引起胎兒細胞分裂。由於癌症類型不一樣,所用化療藥物對新生兒產生的影響也大有不同,化療藥可導致胎兒早產或胎兒畸形。盡量化療時間安排在懷孕12~14週後,接近生產期一個月內停止化療。
溫馨提示
並不是所有的癌症患者都適合化療,需根據患者的體質、病情嚴重程度以及年齡再考慮是否化療。另外患者在化療過程中,只要有明顯的不適感需立即停止。一般身體狀態良好、血像,還有肝腎功能正常的人才能耐受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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