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放射治療注意事項
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常引起的反應及處理方法:
一.皮膚反應
常見於乳腺癌及頭頸部惡性腫瘤,如鼻咽癌、口腔癌、舌癌、咽喉癌、腮腺癌等。
1.治療期間:
放療照射野範圍之內的皮膚,依照射所給的劑量,隨時間會有不同的反應,一般在第三、四周後,開始有紅、腫、熱及微癢等反應,好像在太陽下曝曬後的皮膚,繼續照射至第五、六週時,膚色可能變黑,開始有乾性脫屑,部分患者發展為濕性脫屑。
2.處理方法:
(1)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
(2)不可隨便塗抹膏藥類,化妝,以免增加皮膚的反應。
(3)輕微的癢感,不可用指甲抓,以減少對皮膚的刺激及破損,此時可用專用藥膏塗抹即可。
(4)避免過度的日光照射。
(5)避免衣物的壓迫、束縛或粗糙衣物的摩擦。
(6)治療部位如有傷口未癒合,須經醫師檢查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治療。
(7)若有嚴重的濕性脫屑反應,醫師將視情況停止治療1~2週或給予藥膏塗抹,但勿塗抹太厚。
3.治療後:
(1)治療部位避免肥皂或刺激性消毒液清洗及摩擦,需等皮膚完全生長恢復後,才可按一般正常方法清洗。
(2)治療所引起的皮膚顏色變深,會自然褪除。
二.頭頸部治療
應用高能放射線治療頭頸部腫瘤,是常見也是極為有效的方法,但此部位的治療會引起一些放射反應,需要患者與醫師配合,有信心、有耐心才能順利的完成全程的治療。
1.治療期間:常見的反應及處理方法
(1)口腔粘膜炎:常見於治療第三週開始出現,此時應避免吸煙、飲酒,進食酸、辣等刺激性食物,應常以溫開水漱口或使用醫師開的漱口劑及藥膏。
(2)口乾:因照射治療的關係,口腔唾液分泌會減少,故產生口乾的感覺,需隨身攜帶水壺漱口或飲用,避免口腔太乾而造成不適,另可用醫師開的人工唾液漱口劑來潤口。
(3)下頜關節強制:治療後的患者常有牙關較緊的情形,故在治療期間即須開始練習張口運動。
(4)味覺遲鈍:因照射治療口腔部位,會影響到舌頭上味蕾的變化,所以對食物的味覺感降低,此現象發生時,需配合調節食物的口味,在治療後將漸漸恢復。
2.治療後:
(1)需定期至牙科門診,以檢查口腔衛生及有否蛀牙與病變。
(2)治療結束後1年~3年內應盡量避免拔牙,若非拔牙不可,亦需經醫師慎重檢查後決定。
三.胸部與上腹部治療
1. 治療期間:常見的反應及處理方法
(1)噁心、嘔吐:有此情形應選擇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少量多餐,嚴重時可服用醫師的處方藥。
(2)喉嚨及食道處疼痛:此時應啜取冰涼、柔軟的食物,有助減輕疼痛不適。
(3)咳嗽:此因治療時氣管分泌物增加而引起,可服用醫師的處方藥。 。
2.治療後:
對於乳癌患者,因經手術及放射照射腋下淋巴結,常引起患側上肢水腫,於治療後仍需持續患側運動及自我檢查。
四.下腹部治療
常見有直腸、膀胱、子宮頸惡性腫瘤的骨盆腔照射。
1. 治療期間:常見的反應及處理方法
(1)腹痛、腹瀉:一般在治療後2~3週出現,此時應服用清淡、低渣的飲食,避免進食產氣的食物,如豆類品或牛奶。另服用醫師的處方藥,亦可改善症狀。
(2)膀胱炎:鼓勵多喝水及服用醫師的處方藥。
2. 治療後:
(1)對於手術後合併放射治療之子宮頸惡性腫瘤患者及腹股溝部照射者,常見有下肢水腫。有此現象發生時,建議不要站立太久、休息或睡覺時把下肢墊高或穿彈性襪。
(2)血便常見於治療後半年發生,但其發生率不高,若有此情形發生時,可告知醫師,開處方藥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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