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化療的禁忌症及停藥指徵
嚴格掌握化療的禁忌症,對於不適宜化療的病人應選擇其它治療方法,以避免機體受到損傷。化療的禁忌症如下:
(1)白細胞總數低於4.0&time109/L或血小板計數低於80&time109/L者。
(2)肝腎功能異常者。
(3)心髒病、心功能障礙者,不選用蒽環類抗癌藥。
(4)一般狀況衰竭者。
(5)有嚴重感染的病人。
(6)精神病人不能合作治療者。
(7)食管、胃腸道有穿孔傾向的病人。
(8)妊娠婦女可先做人工流產或引產。
(9)過敏體質病人應慎重。對所有抗癌藥過敏者忌用。
化療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應隨時調整治療方案或終止化學藥物治療。化療的停藥指徵如下:
(1)白細胞低於3.0&time109/L或血小板低於80&time109/L時,應停藥觀察。
(2)肝腎功能或心肌損傷嚴重者。
(3)感染髮熱,體溫在
(4)出現並發症,如胃腸道出血或穿孔,肺大咯血。
(5)用藥兩週期,腫瘤病變惡化,可停用此方案,改用其它方案。 ?
關鍵字:#化療的禁忌症及停藥指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