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化療的類型和治療目的
在針對腫瘤、白血病的化療臨床應用中通常可以分為以下七種類型?
1、誘導化療、鞏固化療和補救治療:用於晚期或播散性癌症病人的全身化療,此類癌症除化療外通常缺乏其他有效治療方案,一開始就用化療,近期的目標就是取得緩解,這種化療稱為誘導化療。
有些腫瘤誘導緩解後進一步鞏固化療時要求劑量比誘導化療大,也稱為強化鞏固治療。 ?
如果開始採用的化療方案失敗,需更換其他方案時,常稱之為補救治療。 ?
2、輔助化療:指在採取有效的局部手術治療後, 針對可能存在的癌細胞的微轉移,防止複發而進行的化療。不少腫瘤,臨床檢查似乎是局部的理論上有可能用外科手術根除,事實上單用手術或放療並不能治愈, 對這種已經存在微轉移灶的病例,手術後加以系統輔助化療均可取得改善療效的結果。 ?
3、新輔助化療或稱起始化療:指臨床表現為局部腫瘤,可用局部治療手段(手術或放療)者,在手術或放療前,先使用化療,以使局部腫瘤縮小,減少切除範圍,縮小手術造成的傷殘;同時可清除或抑制可能存在的微轉移灶,改善預後。現已經證明新輔助化療可能在肛管癌、膀胱癌、乳癌、喉癌、骨肉瘤及軟組織肉瘤減少手術範圍。 ?
4、根治性化療:有些腫瘤經積極的化療後可以治愈,如急性白血病(特別是小兒急淋),絨癌及惡性葡萄胎,霍奇金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睾丸癌等,應儘早開始給予正規的強烈的足夠劑量的化療,並應使用足夠的療程,不可因顧慮化療的不良反應而隨意減低劑量,不可任意延長化療後的間歇期,不可在取得臨床完全緩解後即中止治療。必須檢查完成根治性的全程方案。姑息或半途而廢會使患者失去治癒的機會。 ?
強烈化療常產生各種不良反應,患者不易耐受,應鼓勵患者忍受暫時的痛苦,堅持治療,爭取最後的勝利。這些疾病如不進行有效治療,均以死亡告終,故長期強烈化療中,為了爭取治愈,即使冒致死性不良反應的風險也是值得的。 ?
5、姑息性化療:有不少腫瘤,化療並不能達到治癒的目的, 可消極使用聯合化療,但不必過分追求治療的徹底性,同時考慮到患者不良反應的大小及生活質量的高低,以反應小,痛苦小,能帶病延年為目的即可。 ?
6、治療性化療:單純以治療為目的, 選用標準的治療方案。目前療效好的腫瘤開始治療時都要以單純治療為目的。標準治療方案是指已經足夠病例的臨床研究,得到了普遍承認,療效已經充分證實,可以重複的方案。在許多經典的教科書及化療手冊中都列有標準方案。 ?
必須指出,使用標準方案時不可生搬硬套,如合併放療時,劑量要相應減少;如有心肝腎等臟器損傷或其他疾病時,也要調整劑量。使用標準方案時最好能查閱方案報告時的原文,以便確切了解方案的正確劑量、時間、療程及必須的支持療法和注意事項等。 ?
7、研究性化療:腫瘤化療仍是一門發展中的學科,仍需不斷的臨床研究,以提高療效,特別是目前治療效果不滿意的腫瘤,要不斷地探索新的治療方案,總結新的治療經驗,如上述非小細胞肺癌,雖然目前沒有十分有效的治療方案,但不少癌症研究中心為研究目的而設置強烈積極的聯合化療方案也在試驗。當然這種研究性治療使用應符合公認為醫療道德,取得受試者的同意並保證其安全。
要特別說明的是:
凡是應用現有化療標準方案能夠取得滿意療效,有治愈希望的患者,不宜選作實驗的對象。只有目前缺乏確有療效的治療方案,或者已經應用標準方案無效的病人,才能選作臨床試驗
關鍵字:#化療的類型和治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