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該如何診斷癌症?
癌症的診斷是關係到正確治療的大問題,沒有準確、及時的診斷,就談不上治療。
正確的診斷來源於診斷依據,腫瘤的診斷依據分為五級:
①臨床診斷:一根據臨床症狀、體徵,參考疾病發展規律,在排除非腫瘤性疾病後所作出的推測診斷。一般不能作為治療依據。
②理化診斷:在臨床上符合癌症表現,並有理化檢查陽性結果支持,如X線、B超、CT和MRI核磁共振檢查,或癌胚抗原、甲胎蛋白測定等。
③手術診斷:經手術或各種內鏡檢查,僅以肉眼看到的腫物而作出的診斷,未經病理學證實。
④細胞病理學診斷:根據各種脫落細胞、穿刺細胞檢查而作出的診斷。
⑤組織病理學診斷;各種癌症經粗針穿刺、鉗取、切取、切除後,製成病理切片後的診斷。
在這五級中,其診斷的可靠性依次增加,以第五級最理想,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目標。
癌症的診斷中,主張早期診斷。診斷越早,治療效果越好,預後也越好。要想做到早期診斷,就要在癌症早期發現癌症,診斷癌症,這是最理想的。但是癌症早期常常沒有特殊症狀,甚至是毫無症狀,這就給早期診斷帶來困難。因此,早期發現可疑的蛛絲馬跡是十分重要的自我保護措施。如果我們具備一點有關癌症的知識,在生活中有防癌警惕性,發現問題及時就醫,及時診斷,就不會延誤治療。
早期發現癌症徵兆後,就有一個具體診斷問題。診斷是個過程,臨床診斷可靠性最低,但是相當一部分患者會有臨床徵兆出現,許多癌症診斷是從臨床診斷開始的。理化診斷相對來說已經比較可靠了,具有臨床診斷,再加上理化診斷,基本可以明確診斷癌症了。還有許多病人是經臨床診斷加病理學診斷而確診。病理學診斷目前最具權威性,可靠性最高,最有發言權,所以應該盡量爭取作病理診斷。
近年來,隨著健康普查的開展,也有許多患者在無臨床症狀的情況下,經理化檢查。病理檢查而被診斷為癌症,這屬更早期的癌症患者。因此我們應積極參加健康普查,早期發現、早期診斷癌症,對治療非常有利。
順便說一下,癌症的診斷除了上面提到的診斷方法外,還應注意診斷提供者的醫療水平如何。一般來講,初次被診斷為癌症後,還應到更高一級的醫院复論,以求確診,兩次診斷無誤,癌症的診斷基本確立。
關鍵字:#該如何診斷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