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目前所用的化療藥物大多都具有程度不等的毒性,會對人體或某些器官組織帶來一些不良反應。因而,需要在有經驗的醫師指導下按醫囑使用。即使這樣,在進行化療的過程中仍需密切觀察毒性反應。通常,如出現下列情況,應考
目前所用的化療藥物大多都具有程度不等的毒性,會對人體或某些器官組織帶來一些不良反應。因而,需要在有經驗的醫師指導下按醫囑使用。即使這樣,在進行化療的過程中仍需密切觀察毒性反應。通常,如出現下列情況,應考慮暫時停用化療。
(1)血像每次使用化療以前患者都應檢查血像。通常,周圍血白細胞計數低於4×109/升,血小板計數低於50×109/升,則應暫時停用化療。
(2)發熱用化療藥物前,患者如有發熱,並超過38℃以上,若經過分析,並非是由腫瘤所引起,則應推遲化療。用抗腫瘤藥物期間,如有明顯高熱,也宜暫停化療或提前結束該療程治療。對於腫瘤所引起的發熱,腫瘤化療是一種治療手段,不在此例。
(3)嚴重的消化道反應化療藥物引起的噁心嘔吐目前多已可滿意控制,個別無效者則不得不停藥。嚴重口腔潰瘍、嚴重腹痛、腹瀉超過每日5次以上,甚或出現血性腹瀉,均應停藥,採取相應治療措施。
(4)出現重要器官的毒性反應,如心肌損害、中毒性肝炎、中毒性腎炎、膀胱炎等。
(5)過敏反應腫瘤化療也可引起過敏反應,但不多見。因此,如患者出現過敏反應性斑丘疹之類皮膚改變,應及時就醫。個別較嚴重的患者需及時停藥。但多數患者在停藥數日後可消退,並不影響療程的完成。
(6)其他發生消化道出血、穿孔等。
關鍵字:#哪些情況需暫時停用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