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1、高LET射線 高LET射線具有Bragg峰型劑量曲線,用改變粒子入射能量和外加濾過器的方法,可以加寬峰區範圍,適應特定部位腫瘤的治療。從射線的深度和劑量關係來看,峰值深度外的LET值最大,用單一射野,就可能獲得理想的劑
1、高LET射線
高LET射線具有Bragg峰型劑量曲線,用改變粒子入射能量和外加濾過器的方法,可以加寬峰區範圍,適應特定部位腫瘤的治療。從射線的深度和劑量關係來看,峰值深度外的LET值最大,用單一射野,就可能獲得理想的劑量分佈,簡化了射野的設計,提高了腫瘤治療劑量的準確性。高LET射線的OER低,沒有或較少有SLD和PLD的修復。以上情況,充分說明高LET射線對提高放射療效的優越性。
2、加熱放療
加熱作為臨床治療癌症的一種方法,其生物學基礎是:熱對乏氧細胞的敏感性與對足氧細胞的相同;低pH值及營養不良環境能增加熱對細胞的殺滅能力;細胞分裂週期中對放射線抵抗的S期細胞對熱敏感;腫瘤散熱能力差。以上這些熱的生物學特性可以與低LET放射線治療相配合。因此,加熱結合放射治療是一種有效的放射輔助治療方法。
熱殺滅細胞與加熱溫度以及加熱時間有關,高於43℃,溫度每升高1℃,要達到同樣生物效應的加熱時間應當減半;而低於43℃,每增高1℃,要獲得同樣的生物學效應,加熱時間應減少3/4。因為加熱能增強放射效應,所以加熱一般與放射治療聯合應用。加熱增強放射效應表現為細胞存活曲線變陡,也就是Do值降低,曲線的斜率增加。可能是由於加熱增加了對乏氧細胞、對S期細胞的殺滅以及熱阻止了放射損傷的修復。加熱的同時選擇放射線種類要根據病灶部位和大小選用。一般認為,由於熱耐受現象,每天加熱是不必要的,可以每週加熱一次或者兩次。加熱對放射效應的增強作用與加放療的程序及腫瘤的病理類型關係不大,而與兩種方法之間的間隔時間有密切關係。加熱放療蒙古自治區同時進行可獲得最大的熱增強作用如間質放療加熱,但是對正常組織的效應也可能增加。現在臨床上常用兩種方法之立的間隔時間不超過4小時。
3、氧效應的應用
在有兼收並蓄和乏氧的情況下,細胞存活曲線的形狀基本上是一樣的,主要區別是低LET在乏氧時照射要達到同樣的存活率,需要幾倍於有氧照射的劑量,即OER高。腫瘤內乏氧細胞的放射抗拒性已經成為影響腫瘤放療療效的重要因素。要使氧效應發揮作用,並不需要很高的氧濃度,實踐證明,氧濃度達2%以上時的細胞存活曲線已和正常有氧情況一樣。除高壓氧吸入增加腫瘤細胞的氧合以外,還可以通過降低正常細胞的氧合,時間劑量分割,高LET射線,乏氧細胞增敏劑和中毒劑、正常組織保護劑的應用等手段,減少乏、氧細胞的放射抗拒性。有關這方面的工作正在臨床實踐中不斷摸索改進。
4、時間劑量分割
每天一次照射,每次劑量1.8~2Gy,每週5天的放療方法,此種方法在臨床上一直被認為是標準的分割放療方案。但是,這種方法並不適用於所有腫瘤,在實際臨床中,應針對不同腫瘤和具體情況,應用不同的非標準放療方法。共有以下幾種:
(1)低分割放療:低分割放療就是標準分割放療的基礎上減少次數,而不失其效果,如每週三次,每次劑量高於常規,總劑量同標準分割劑量;或者每週5次,分次劑量高於常規,總劑量低於標準分割劑量。目前臨床上較多應用的是一種更為簡單特殊的低分割放療(簡稱IHF)。被子證明是一種較為理想而又無近期低分割耐受缺點的低分割方式。 IHF最初用於骨轉移瘤,效果不亞於常規放療(45Gy/25次?35天)。其療效與標準分割放療相仿,但它卻簡單易行、時間短、無絕對禁忌證等。具體方法是:第1天和第5天各放射5Gy,第15天和第17天各放射6.5Gy,總劑量為23Gy/4次?17天。
(2)超分割放療:超分割放療即減少了每次分割劑量,每日放射1次以上,間隔4~6小時,總療程不變或者稍微延長,總劑量增加。這種方法氧效應降低,晚期反應較低,但是由於每週劑量增加,急性反應常規放療增加。
(3)加速分割放療:加速分割放療就是增加每次放療劑量,總次數減少,療程縮短,總劑量減少或不變。這種方法使急性反應和晚期反應都增加。在此基礎上,Saunder等提出了連續超分割加速放療方案(CHART),方法為1.5Gy/次,共36次,連續12天,3次/天,間隔6小時,臨床應用療效較好。 1991年Herskovic等進一步改進為1.1Gy/次,共72次/24天,3次/天,週未休息。
(4)其他方法:
① 分段方法:將原常規放射分兩個階段,間隔2~3週。這種方法如果總劑量不增加,療效會降低。
② 同時追加劑量:在常規療程中予以小射野追加放射,以避免療程長不能克服腫瘤增殖。
③ 不均等分割放療:如星期一劑量5Gy,星期至星期五每日劑量為1.2Gy或1.0Gy,每週劑量為9.0Gy,照射總劑量平均為68.8±9.4Gy。
關鍵字:#提高放射治療療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