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症誤診還有機會重來嗎?
事件:一年多來,痛苦纏繞著長沙市民閔女士。 2001年底,她被醫院查出“右乳管內癌”,醫院行手術將其右乳全部切除;兩個月後,其他醫院對其病理切片會診,否定了“右乳管內癌”的結論。去年底,閔將為其進行手術並切除乳房的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27萬餘元。
在關乎生命的眾多醫學概念中,誤診是最觸目驚心的,對疾病的錯誤診斷會把已經處於非常狀態的病人的命運再顛倒一次,也讓隱藏在疾病背後的人性更充分、更真實地顯現。
誤診,不僅會給患者的病情帶來嚴重後果,同時也讓醫生們“有口難言”。哈佛大學針對美國醫療事故的調查顯示,癌症最易被誤診,尤其是乳腺癌和直腸癌。據分析,美國的醫療誤診一年導致44000至98000人死亡。每年美國有一百二十萬人被醫院診斷為癌症,其中16000人接受了不對症的癌症治療。所以,癌症的誤診是現實存在的問題,是癌的說成不是癌,或是把不是癌的說成是癌,都會造成難以想像的後果,在很多情況下會致人死亡。
誤診會給患者帶來痛苦,而“癌症”的誤診影響更是嚴重!現實生活中,到底有多少“癌症”誤診可以重來?答案是…
觸目驚心的現狀,孰是孰非難辨明
29歲的白某身體一直很好,但去年2月開始便血,1個月後也不見好轉,於是他來到醫院檢查,醫生先後為其診斷為痔瘡及腸炎,並進行了相關治療,但5個月後,白某的病情越來越重,家人便將其送往天津市腫瘤醫院進行檢查。經查,白某已是直腸癌晚期。儘管醫院迅速為其進行了手術,但由於病情延誤,9個月後白某死亡。
又患者王某因為腹痛到醫院就診,起初診斷為“慢性宮頸炎”而進行了宮頸錐切術。但病理報告卻顯示為“癌症”,進行擴大手術卻被切除了所有女性器官。更為悲哀的是,手術最終病理報告卻未發現任何癌細胞。作為女人,小腹內的子宮、宮頸、雙側附件、雙側卵巢全都沒有了,只剩下一段殘缺的陰道,而且只能靠藥物來維持她女性的特徵。
誤診的傷害由於癌症臨床表現的多變性和非特異性,加上某些醫務人員對癌症熟悉上的片面性,不僅使癌症的早期診斷難上加難,而且輕易產生很多誤診,使癌症的誤診普遍高於其他病種。誤診對病人的傷害往往是很嚴重的,它使早期的病程演變為中晚期,可能使病人喪失了最佳的治療時機而減少了生存期和生活質量。
誤診:“無可厚非”還是“無法避免”?
人體是個很複雜的生物體,幾乎每個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疾病的發生與發展也與其基本狀況差異而不一樣。作為醫生幾乎沒有一個不希望手到病除,妙手回春,至少也希望誤診率降到最低。但是,在今天的年代裡,再怎麼控制也控制不住。只要當醫生,沒有不誤診的。小醫生小錯,大醫生大錯,新醫生新錯,老醫生老錯,這是規律。
誤診是一種正常現象,它可能是醫生的主觀判定錯誤,也有患者對醫生的誤導因素,還可能病情過於復雜目前的醫學技術無法應付所致。誤診是個古老的醫學話題,事實上自有了診學就存在著誤診的問題,兩者相生相伴,並貫穿於診療的全過程。我國古代聞名醫學家常在其編著的醫案中突出誤診教訓以警示後人。如清代張錫純的《醫學衷中參西錄》、明代的《醫家誤》以及清代王清任的《醫林改錯》等,這些文獻可以說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誤診學醫學專著。誤診是醫學工作中的普遍客觀存在的正常現象,受傳統思想的影響,人們往往把誤診與“失誤”、“不負責任”、“不光彩”等同熟悉,但是,越來越多專家都強調,只要多一點責任,誤診不一定會誤治。
早期的癌要治好很簡單,問題是怎麼發現。傅彪的肝癌也許是經歷了肝炎-肝硬化-肝癌這樣一個階段。這個細胞“突變”變成癌要5到10年!假如我們在肝炎就開始予以重視,甚至在肝炎發病前就給予免疫接種,我們就可能有很多人避免或推遲發展到癌症。癌細胞的是成裂變形式發展的,假如高度懷疑有癌變可能的人,每半年查一次,在現在的技術下可以次早期發現,癌就可以手到病除。當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接受這種科學的熟悉,他們中不是僥倖者就是工作狂,或是像“林妹妹”一樣為了“完美的人身”而錯過治療的良好時機。假如你不尊重科學,即使你是如何地有錢,也儘管你有多少的器官可以替換,但是晚期的癌已經遍布全身,換什麼都沒有用的。
我們有理由這樣說,最成功的醫生是早期發現腫瘤,最成功的治療是早期治療。假如是晚期,我們還是面對現實,針對生存質量去努力,不要痛苦地活著。
“寬容誤診”並不輕易,但是路在我們腳下,要害是提高公眾的“癌症”等疾病的認知程度,普及宣傳教育的同時,醫務工作者也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責任感。只有醫患取得融洽溝通,才能融化目前的“冰封”現狀!
關鍵字:#癌症誤診還有機會重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