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對於晚期癌症患者,既然是不可治癒的,那麼治療的目的就是減輕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質量,在此基礎上延長生存時間。
雖然現在臨床上癌症的治療方法多樣,但卻不一定都適合晚期癌症病人,相當多的晚期癌症仍然是無休止地手術、放療、化療,僅勞民傷財,還增加了病人的痛苦並加速病人的死亡。臨床常常可以見到,癌症病人的死因不是因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於不恰當的過度積極的殺傷性治療所致。如肝癌合併肝硬化腹水、黃疸仍然手術和化療藥物介入,導致肝功能衰竭而致死;肺癌肺氣腫淋巴轉移,肺葉切除後再化療,病人呼吸衰竭更加嚴重和痛苦;白細胞過低仍然堅持高強度化療,患者骨髓衰竭合併感染高熱而死亡等等。這樣的治療,就是“不治好過治!”所以有人總結性地說:“癌症,錢多死得快!”這話雖然有點過頭,但話糙理不糙,是指治療做得越多,對病人損害大。也充分地證明了過度治療的根源在於經濟利益的驅動。
對於晚期癌症患者,既然是不可治癒的,那麼治療的目的就是減輕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質量,在此基礎上延長生存時間。有人說,晚期癌症患者實行姑息治療,似乎有違積極治療或不太人道,殊不知:有時候防守就是最積極的進攻。如果對病人“積極過頭”,過度治療,讓一個即將離世的病人無必要地開上一刀,或反复實行治療作用不大而損害更大的化療,在病人短暫的最後時光增加痛苦,這也是不人道的表現。晚期治療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強患者生存期內的生活質量,盡量延長這種高質量的生活。
關鍵字:#癌症晚期患者切勿過度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