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絕大多數麻醉藥品具有鎮痛作用。目前,將麻醉藥品尤其是阿片類藥物用於癌症患者鎮痛治療是麻醉藥品的主要用途之一。
誤區1 麻醉藥品宜在疼痛劇烈時使用
臨床實踐證明,及時、按時使用鎮痛藥,不僅可以收到良好的鎮痛效果,而且可選擇鎮痛強度低的藥物,使用最小劑量。如果等到疼痛劇烈時才使用鎮痛藥,患者就會遭受更多疼痛折磨。如果長期得不到鎮痛治療,癌症患者容易出現與神經病理性疼痛相關的交感神經功能紊亂,表現為痛覺過敏和異常疼痛等難治性疼痛。因此,不宜等到疼痛劇烈時才使用鎮痛藥。
誤區2 能使疼痛部分緩解即可
臨床上,對癌症患者的疼痛進行鎮痛治療的目的是消除疼痛,提高癌症患者的生活質量。讓癌症患者在無痛狀況下睡眠,是對癌症患者鎮痛治療的最低標準。理想的鎮痛治療效果是讓癌症患者在不痛的情況下休息、活動、工作。絕不能滿足於癌症患者疼痛部分緩解,應該追求疼痛的完全消除。
誤區3 用哌替啶鎮痛治療最安全、有效
現在不提倡將哌替啶用於癌症鎮痛治療,世界衛生組織(WHO )也未將哌替啶列為癌症鎮痛治療藥物。理由是:1.哌替啶的鎮痛作用強度僅為嗎啡的1/10~ 1/8。 2.哌替啶鎮痛持續時間僅為嗎啡的1/2~ 2/3。 3.哌替啶的代謝物為去甲哌替啶,對中樞神經系統及腎臟有毒性作用,該藥半衰期長達3~ 18小時。 4.哌替啶口服生物利用度差,要達到鎮痛效果必需增大劑量,此時,去甲哌替啶濃度成倍上升。有人做過血藥濃度測定,當每升血漿中哌替啶含量分別為270mg、420mg、457mg、469mg時,每升血漿中去甲哌替啶含量則分別為56mg、422mg、463mg、814mg。此時在臨床上觀察到的毒性反應分別為無症狀、戰栗感、震顫及抽搐、肌肉痙攣及癲癇大發作。 5.由於哌替啶口服生物利用度差,多采用肌肉注射給藥,而肌肉注射本身會導致疼痛。總之,哌替啶不宜用於長期疼痛的患者。臨床醫務人員必須改變將哌替啶用於癌症疼痛治療的局面。
誤區4 只宜對晚期癌症患者使用最大耐受量
臨床實踐證明,阿片類鎮痛藥的用量有較大的個體差異,少數癌症患者鎮痛治療需要高劑量。藥理實驗提示:阿片類鎮痛藥無封頂效應。只要疼痛加劇,就可增加阿片類藥物的用量,提高鎮痛治療的效果。對於任何重度疼痛的患者,無論癌症臨床分期早晚、預計生存時間長短,只要鎮痛治療需要,都應及時使用最大耐受量的阿片類鎮痛藥,而不能僅對即將死亡的晚期癌症患者使用最大耐受量。
誤區5 阿片類藥出現不良反應就應及時停用
臨床實踐證明,阿片類藥的不良反應除便秘外,大多數是暫時性的,也是可以耐受的。例如,阿片類藥導致嘔吐、鎮靜等不良反應,一般僅出現在用藥的最初幾天,數日後症狀多自行消失。因此,一旦不良反應出現就立即停止使用阿片類藥的做法不可取。臨床醫務人員必須對阿片類藥導致的不良反應進行積極的預防性治療,以避免不良反應的出現或減輕不良反應的程度。
誤區6 阿片類藥一旦使用就無法停藥
在醫療實踐中,只要癌症患者疼痛病因得到控制、疼痛消除,隨時可以停用阿片類鎮痛藥。當嗎啡日用量為30mg~ 60mg時,突然停藥一般不會發生意外。對長期大劑量用藥的患者逐漸減量停藥也不會發生意外。逐漸減量停藥的具體做法為:在最初的兩天內減量25%~ 50% ,然後每兩天減量25% ,直至日用量為30mg~ 60mg時停藥。在逐漸減量過程中,應觀察癌症患者有無疼痛症狀出現。若出現疼痛症狀且評分大於4,應進一步緩慢減量,避免停藥太快出現疼痛症狀及戒斷症狀。
誤區7 阿片類藥不能用於肺癌患者
臨床實踐證明,阿片類藥物能安全有效地用於肺癌患者疼痛的治療。認為阿片類藥不能用於肺癌患者疼痛治療的原因在於阿片類藥具有呼吸抑制的副作用。實際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難是外周性病變即肺部病變所致,而阿片類藥引起的呼吸抑制是對呼吸中樞抑制的副作用所致。阿片類藥本身不加重肺部病變。同時,阿片類藥對呼吸中樞抑制的副作用,一般僅發生在用藥過量時或腎功能不全導致藥物蓄積時。肺癌患者使用阿片類藥鎮痛,出現呼吸抑制的副作用很少。其原因有二:一是疼痛症狀可天然拮抗阿片類藥導致的呼吸抑制副作用;二是肺癌患者長期使用阿片類藥能很快對其導致的呼吸抑制副作用產生耐受。
誤區8 阿片類藥長期使用會產生精神依賴性
臨床實踐中,長期使用阿片類藥為癌症患者進行鎮痛治療,尤其是採取口服或透皮方式給藥,癌症患者出現精神依賴性(以往稱為成癮)的危險性很小。中國醫學科學院協和醫科大學腫瘤醫院孫燕院士在長達4 0多年的癌症診治過程中,只見到4例患者出現精神依賴性,平均10年才出現1例。並且,從19 9 0年開展三階梯止痛療法以來,1例也未見到。國外學者Porter報告,使用阿片類藥出現精神依賴性的危險性低於萬分之四(即4/11882)。這足以說明癌症患者使用阿片類藥導致精神依賴性是比較罕見的。由阿片類藥導致的耐受性或軀體依賴性,並不意味著病人已產生精神依賴性。
應將阿片類藥導致的耐受性、軀體依賴性及阿片類藥物濫用導致的精神依賴性嚴格區分,不能等同。阿片類藥導致的耐受性,臨床表現為隨著阿片類藥使用時間的延長,需要逐漸增加阿片類藥的用量。阿片類藥耐受性在癌症患者鎮痛治療中普遍存在,不影響對癌痛患者繼續使用阿片類鎮痛藥。
阿片類藥物導致的軀體依賴性,臨床表現為突然中斷用藥則會發生戒斷症狀。因此對癌症患者使用阿片類藥鎮痛時,不能突然停藥。
阿片類藥物濫用是指阿片類藥使用於非醫療目的。與阿片類藥用於癌症患者鎮痛治療毫無聯繫。
阿片類藥物使用後是否導致精神依賴性與劑型、給藥途徑及給藥時間有關。注射劑靜脈給藥使血藥濃度突然升高,容易出現欣快感,易導致精神依賴性。控、緩釋製劑口服或透皮、並按時給藥,可避免出現過高的血藥濃度,並使血液中的活性藥物含量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恆定。這樣,可在保證取得對癌症患者理想鎮痛效果的同時,顯著降低出現精神依賴性的危險。
誤區9 阿片類藥物廣泛使用會導致濫用
癌痛患者廣泛使用阿片類藥與其濫用是兩碼事。前者是依據癌症患者的病情需要、身體耐受程度及國家對阿片類藥的管理規定使用阿片類藥,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癌症患者的疼痛;後者是指阿片類藥用於非醫療目的──吸毒,是為了追求欣快感。臨床上,醫務人員嚴格依據癌症三階梯止痛原則對癌症疼痛患者廣泛使用阿片類藥,不會導致阿片類藥的濫用。不能把醫療上阿片類藥的廣泛使用與阿片類藥的濫用混為一談。否則,阿片類藥物作用就難以發揮,癌症疼痛患者的生活質量也難以提高。
誤區10 阿片類藥用於癌症患者就是安樂死
對癌痛患者使用阿片類藥進行鎮痛治療,不是讓癌症患者安樂死。可以說,根據癌症疼痛患者的疼痛程度、癌症患者身體對阿片類藥的耐受情況及國家對阿片類藥的管理規定使用阿片類藥進行鎮痛治療,不僅能消除疼痛,而且能降低因劇烈疼痛導致死亡的危險,延長癌症患者的生命。據調查,身體的疼痛與癌症患者的死亡有關。國外有學者報告,對英國西北地區6569例癌症患者進行長達8年隨訪的前瞻性疼痛調查發現,有局部疼痛及廣泛性疼痛症狀的患者與癌症患者死亡有關。局部疼痛患者與非疼痛患者的死亡率比為1.55: 1,全身廣泛性疼痛患者與非疼痛患者的死亡率比為2 .0 7: 1。癌痛患者積極使用阿片類藥進行鎮痛治療,可降低因疼痛導致的死亡率,延長患者的生命。癌症患者使用阿片類藥進行鎮痛治療是讓癌症患者安樂死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也是不科學的。
關鍵字:#十大誤區影響麻醉藥品治癌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