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症腫瘤的手術治療
腫瘤的外科治療即手術治療,是腫瘤治療中最古老的方法之一,目前仍是治療某些腫瘤的最有效的方法。腫瘤外科的概念現已不僅僅是指對腫瘤病灶的手術切除,在臨床上絕大多數病人需採用各種手術作為診斷及分期的手段。所以腫瘤的外科手術包括:
預防性手術、診斷性手術、根治性手術、姑息性手術、重建或康復手術等。手術切除對各種實體瘤均有直接治療的作用,在能夠得到根治的癌症思者中,外科手術的參與占80%以上。
手術切除腫瘤不受生物學特性的限制,即無潛在的致癌危險,對大部分尚未播散的腫瘤常可用手術治愈,同時手術亦可了解腫瘤的正確部位,得到正確分期。手術後有些病人可獲根治,有些病人則不能。這與外科手術用於腫瘤發展過程中的不同階段有關。在腫瘤的誘導期,採用手術及時處理癌前病變則可防止腫瘤的發生;
在原位癌時期,用手術可治愈;在浸潤期做根治性手術多可得到良好的效果;
在播散期儘管大多失去根治的可能,但對某些症狀有改善和緩解的作用。因此,手術治療在腫瘤的自然病程中可能有三種結果:
(1)治療後獲得長期生存,即臨床治愈。治療結果能消滅所有的癌細胞,即使有少量亞臨床型轉移的癌細胞亦能被機體的免疫功能所殺滅。
(2)腫瘤未能控制,繼續發展而死亡。
(3)腫瘤的發展得到控制,症狀得以改善,但在一個明顯的緩解期後,復發出現新的病灶。
不可否認,手術對大多數早、中期的腫瘤患者來說是首選的、有效的治療方法,但手術也有其自身的缺點,它畢竟能對患者造成新的創傷,如需同時切除一定的正常組織,術後有一定的後遺症及功能障礙等。部分手術有一定的危險性,有時腫瘤如果超越局部及區域淋巴結時或浸潤重要臟器及大血管時,則往往不能手術治愈或施行手術。手術是局部治療的方法,它無法防止癌細胞的遠處轉移及消滅循環血液中的癌細胞。所以並不是所有的腫瘤都適宜採用手術治療。
關鍵字:#癌症腫瘤的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