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環磷酰胺、長春新鹼、博萊黴素等可引起肺纖維化,拍胸片可見肺紋理增粗或呈條索狀改變。對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來說更為危險,甚者可危及生命。
化學治療產生的毒副作用會因人、因藥物、因情況發生不同的反應,包括皮膚毒性、肝臟毒性、腎臟毒性、心臟毒性、肺纖維化、神經毒性,這些毒性反應可能會造成化療效果的改變,最終甚至停藥,嚴重的可能造成死亡。
(一)皮膚毒性
某些細胞毒藥物如蒽環類或長春鹼類從血管外滲到周圍組織時,很可能發生嚴重的皮膚潰瘍或壞死,甚至外滲部位關節僵硬。
不同藥物外滲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損害: (1)嚴重壞死:胺苯吖啶、蒽環類、放線菌素D、絲裂黴素、長春鹼類; (2)中度損害:博來黴素、鉑類、鬼臼乙叉甙、氟脲嘧啶、紫杉醇、米托蒽醌; (3)輕度刺激:門冬酰胺酶、卡莫司汀、達卡巴嗪、苯丙氨酸氮芥、塞替哌、氨甲喋呤、鬼臼甲叉甙。
(二)腎臟毒性
抗腫瘤藥對腎臟的損害有2種機制:(1)直接腎毒性作用。從腎臟排泄的抗腫瘤藥,在腎臟的濃度較高,容易造成腎小管損害和腎小球損傷,出現蛋白尿或腎病綜合徵。 (2)引起腫瘤細胞急劇破壞導致腫瘤溶解綜合徵,即對抗腫瘤藥敏感的腫瘤,如惡性淋巴瘤和白血病化療過程中,由於腫瘤細胞快速破壞,細胞核內核酸大量釋放,導致高尿酸血症、高黃嘌呤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高鉀血症,並進而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的一組代謝紊亂綜合徵。抗腫瘤藥引起腎臟損害而產生的臨床表現主要有腎小管功能障礙、腎內梗阻、急性和慢性腎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綜合徵等。腎毒性最早症狀可為蛋白尿和管型尿,繼而可發生氮質血症、腎功能減退,嚴重時可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和尿毒症等。
常見引起腎臟損害的抗腫瘤藥物有以下幾類。 1. 烷化劑: 主要包括環磷酰胺、異環磷酰胺、環亞硝尿以及卡莫司汀。 2. 抗代謝類:包括甲氨蝶呤、阿糖胞苷、6-硫鳥嘌呤、5- 氟尿嘧啶。 3. 抗生素類:包括絲裂黴素、光輝黴素等。 4. 鉑類包括順鉑、卡鉑。 5.其他藥物:如α2干擾素、白細胞介素-2、 L- ASP–左旋門冬酰胺酶
(三)心臟毒性
化療藥物引起的心臟毒性臨床表現為各種心律失常(包括傳導阻滯)、ST-T或T波改變、心絞痛、心肌梗死,甚至心力衰竭等。
蒽環類藥物是最具活性的抗腫瘤藥物之一,在腫瘤治療中佔有重要地位。已確定有心髒病毒性的藥物中,蒽環類是最常見的。其引起的心臟毒性反應分為急性、亞急性、慢性和遲發性4種。急性或亞急性心臟毒性反應指在用藥期間或用藥後短時間內發生的心肌損傷、急性左心衰竭、心包-心肌炎綜合徵:主要表現為短暫的心臟電生理和心臟節律改變,心電圖表現為非特異性ST_T或T波改變、QRS低電壓、QT間期延長及一過性心律失常。慢性心臟毒性反應多出現在治療1年內,表現為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或)心肌病,其發生與蒽環類藥物的累積劑量密切相關。遲發性心臟毒性反應鑑於化療結束1年後,主要包括隱匿性心室功能障礙、充血性心力衰竭及心律失常。
(四)肺纖維化
環磷酰胺、長春新鹼、博萊黴素等可引起肺纖維化,拍胸片可見肺紋理增粗或呈條索狀改變。對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來說更為危險,甚者可危及生命。
(五)神經毒性
神經毒性是化療最為常見的一種副作用,主要是指化療藥物對周圍末梢神經產生損害作用,患者可出現肢端麻木,肢端感覺遲鈍等。具有明顯神經毒性的化療藥有烷化劑、長春鹼類、鉑類、紫杉類、氟尿嘧啶類和氨甲喋呤等,使用時須注意監測其毒副作用。
關鍵字:#化療副作用之毒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