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國產人參欲稱霸”滋補強身”不可缺
一直在國際市場獨領風騷的我國人參”霸主”地位開始受到動搖,韓國、朝鮮近年來向中國發出挑戰,國際人參市場呈現中、韓、朝三足鼎立的局面。
長期以來,我國是世界人參市場的”領軍”角色。吉林是我國人參的主要產區,也是世界人參的主要產區。近10年來我國人參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不斷下降。其主要表現是出口產量上升,價位卻下降。
據統計,1999年出口人參1394噸,每公斤10.55美元;2000年出口人參1707.1噸,每公斤6.62美元。雖說2000年創匯1598.5萬美元,但由於韓國高麗參價位高,在香港市場每公斤168美元,高出吉林參的10多倍,因此目前韓國高麗參年出口額達8400萬美元,遙遙領先於我國吉林參的年出口額。與此同時,吉林參還面臨朝鮮開城高麗參的挑戰。質量本就上乘的高麗人參,再加上具有加工人參的獨一無二的保密技術,市場份額自然高於我國吉林參。為何吉林參在國際市場難敵高麗參呢?其主要原因在於經營、管理、機制等方面。
–經營體制滯後。受經濟利益驅動,吉林人參主產區的人參企業各自為戰的現象嚴重,為了保證自身的出口數量,調動各種手段,其中包括打價格戰,互相競相壓價,造成”內戰內行,外戰外行”,導致吉林參價格總體下降。加上人參藥食兼用,農林兼產,處於食品、藥監、農業、林業等部門的多頭管理之下,難以自主發展。
–管理手段滯後。由於我國的人參栽培尚未全面推廣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人參重金屬含量、農藥殘留量嚴重超標,質量難以保證,在出口之時,往往因農藥殘留量和重金屬達不到國際通行的要求而退貨,使吉林參開拓國際市場受到製約。
–栽培技術落後。我國絕大多數人參種植場(戶)多年來沿用的人參栽培制度,已成為限制高產、優質、高效參業發展的主要障礙。在人參栽培制度改革上,始終沒有重大突破。除個別參場採用直播制及2·3移栽制外,絕大部分參場一直沿用3·3移栽制、2·2·2移栽制。這兩種栽培制與國外先進的1·5移栽和直播制相比,不僅浪費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而且還具有病害重、栽培年限長、生物產量低等缺點。
–市場開發不力。衛生部頒布的允許藥食共同的藥材名單中不包括人參。這個規定制約了人參加工製品的研製和開發,至今除人參蜂王漿外,我國在人參飲料、食品的市場開發方面基本上是空白,等於把市場主動讓給了韓國。後來衛生部調整了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人參被列在首位,即可以”有限度地用於保健食品中”,為慎重起見,有些地方主管部門把”限度”變成了”限制”,使人參保健食品開發受阻。
–產業化程度不高。儘管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中藥工業生產有了長足進步,但是與西藥生產相比,差距還很大,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更大。包括人參製品在內的中藥產業,總體上工藝落後、廠房簡陋、設備陳舊。高麗參居於國際市場的霸主地位,其產業化程度遠高於我國:韓國將高麗參視為支柱產業,在國內實行專賣制;不惜巨資開展高麗參藥效學研究;提高企業生產自動化程度,保證了產品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在世界範圍內形成了健全的營銷網絡;注重產品功效宣傳。
有關專家認為,吉林參要在國際市場上能與韓、朝等國抗衡,必須自身”滋補強身”,在經營、管理、栽培、科研等方面”注入活力”。
一是加強區域協作。衝破地方保護主義約束。尤其是在對外貿易方面,要眼睛”一直對外”,不能盲目跌價,必要時可建立價格聯盟體,協調聯盟體內成員之間的價格問題,使國產人參在價格上能與國外人參相抗衡,做到優質優價,避免出現產量價格倒掛的現象。
二是強化管理手段。要使吉林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奪得更大市場份額,關鍵在於要紮紮實實地推行GAP管理,在種植過程中,嚴格控制使用農藥等,防止農藥殘留量和重金屬超標。
三是改進栽培技術。人參為多年生宿根植物,一般需要4至6年才能收穫。為縮短人參生長周期,降低成本,節省森林資源,可參照國外先進方法,採用直接或一年培育移植栽培法(1·4製或1·5制)。我國人參栽培應學習韓國”高麗參”的種植經驗,把人參園從高山林地請到”平原耕地”來,實行農田栽參才是根本方向。
四是加強科研工作。有關部門應組織製定全國性的統一的人參加工工藝標準,徹底改變個人、集體、國有參場各自為戰的小作坊式的加工方式。人參加工企業應採用工藝技術、設備,實現人參加工現代化、機械化、自動化、科學化。有關部門應從食品安全與市場開發兼顧的角度出發,制定可操作性強的管理辦法,鼓勵人參食品與保健品的研究開發,立足技術、工藝、劑型上的創新,培育名牌人參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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