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如果在醫院經活檢病理確診為胃癌,需要進一步檢查胸X線片或者胸部CT、全腹(包括盆腔)的CT或者磁共振,以進一步明確分期,還需檢查肝腎功能
如果在醫院經活檢病理確診為胃癌,需要進一步檢查胸X線片或者胸部CT、全腹(包括盆腔)的CT或者磁共振,以進一步明確分期,還需檢查肝腎功能、心肺功能等以判斷患者能不能承受下一步的治療。
經過相關的檢查明確分期後,對於I、II、III 期的病人,如果狀態允許建議手術治療,術後根據病人的病理分期、狀態等因素可能還要進行輔助放化療、免疫治療等;對於IV 期也就是通常說的晚期患者,建議行以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部分病人根據基因情況,可以考慮聯合靶向治療,或者參加臨床研究。
1.手術治療
手術方式依術前、術中對癌灶部位、大小、侵潤範圍、可切除性、淋巴結可能轉移範圍、有否大量腹水、有否遠處轉移、病理類型、血液中各種癌抗原的增多程度等綜合考慮。目前一般採用胃癌根治術,原則是切除範圍至少距離腫瘤邊緣5cm,一般可能要切除胃的三分之二,具體還要根據腫瘤的大小、部位、與周圍組織的關係、局部淋巴結等情況確定,一部分病人可能需要把胃整個切除。
2.內鏡下治療
早期胃癌經超聲內鏡檢查確定浸潤深度局限於粘膜層,可考慮行內鏡下治療,包括內鏡下粘膜切除術(EMR)和內鏡下粘膜剝離術(ESD)。具有創傷小,恢復快,效果肯定的優勢。
3.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化療)是指運用藥物治療疾病的方法,旨在殺傷擴散到全身的癌細胞。胃癌屬於惡性腫瘤的一種,存在復發和轉移的可能,通過多年的臨床觀察發現,有一部分胃癌即使經過根治性的手術治療,在術後的一段時間內也會出現復發或者轉移,而大量的臨床試驗發現對部分胃癌根治術後的病人給予適當的輔助化療,能夠降低復發或者轉移的機率。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胃癌術後都需要化療的,根據我國衛生部製定的胃癌規範治療指南,I期的胃癌是可以不化療的,II期及II期以上的胃癌建議化療,具體還要結合病人的狀態、年齡等情況,具體分析對待。
胃癌手術後,根據病人的恢復情況、分期、分級等情況,一般建議術後3-6週內開始化療。胃癌手術後的輔助化療一般建議化療慢半年的時間,一般需要8-12個週期,具體和方案、病人的狀態、化療反應等有關。晚期胃癌的化療,沒有明確的時間和周期,一般需要維持化療,具體也要結合病人的狀態、化療反應等實際情況。
胃癌化療中,根據化療的藥物選擇不同,患者的不良反應可能會有所不同,常見的不良反應有:
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有的會出現便秘、腹瀉、腹痛等反應;
骨髓抑制,其中以白細胞減少最為常見,其次是血小板減少;
肝、腎功能損害表現;
脫髮,發生率較低,而且往往都能再生;
化療的局部不良反應,如靜脈炎和局部化療藥物滲透造成的局部組織壞死等;
過敏,發生機率較低;
神經毒性,鉑類藥物比較常見;
其他,如心臟毒性、皮膚毒性等,發生機率相對較低。
4、靶向治療
利用癌細胞特有而正常細胞沒有的分子結構作為藥物作用靶點進行治療,稱為靶向治療,可減輕正常細胞損害、針對性損傷癌細胞。
5、放射治療
用放射線殺傷癌組織的手段,稱為放射性治療(放療)。雖然放射線更易損傷癌細胞,但也損傷正常細胞,造成局部或全身放射反應。
6、中醫治療
無法切除或複發的胃癌,若放化療無效,可行中藥治療。雖不能縮小癌灶,有些患者可有生活質量改善,少量報導顯示生存期不比化療差。
7、支持治療
旨在預防、減輕患者痛苦,改善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
關鍵字:#早期胃癌病人不需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