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用藥為何講“療程”,我們去醫院看病,有時醫生開藥後會囑咐說,這種藥要服夠一個療程,一共服幾天。
用藥為何講“療程”,我們去醫院看病,有時醫生開藥後會囑咐說,這種藥要服夠一個療程,一共服幾天。有時醫生還會對某些患者交代:“我開給你的藥要長期服用,不要隨便減量或停用,否則會影響療效……”
多數患者對醫生的囑咐都會認真執行,便能取得預期的效果。但是,有的患者卻不重視醫生的話,對用藥療程的重要性不以為然,在執行中“偷工減料”或任意篡改,結果造成治療失敗或增加副作用,這樣的例子並非罕見。
張女士被醫生診斷為尿路感染。醫生開了藥,交代她要服7天為一療程。張女士服藥3天后,症狀基本消失,便自作主張地把藥停了。豈料過了一段時間,她感到疲倦乏力,腰部也有一些隱痛,後來竟發起了高燒。再到醫院複診,診斷為急性腎盂腎炎。原來,服藥3天后雖然症狀得到緩解,但是膀胱內的細菌尚未完全殺滅而逆行向上,於是炎症蔓延到了腎盂。本來是單純的下尿路感染,結果變成複雜的上尿路感染。
用藥療程包括藥物的用量、間隔和連續用藥的時間。在臨床上為了維持藥物在體內的有效濃度,達到治療目的,需要連續用藥至一定的次數或時間,這一過程稱為療程。所謂療程,就是連續用藥後使病情得以有效控制的特定時段。少於這個時間段,治療無效;在這個完整的時間段內,如用藥間斷或隨意停藥,不但影響治療效果,還會使病情複雜化,甚至產生耐藥性而增加治療上的困難,進而延誤治療時機而導致不良後果。療程的持續時間有長有短,多數以天、週計數,但有些慢性病的藥物治療療程則較長,往往按月或按年計數。
關鍵字:#用藥為何講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