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的複發在臨床上很常見很多癌症患者經過各種有效治療後得到痊癒或臨床治愈,但是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被治癒的癌症又重新復發, 給正在康復或已獲得康復的患者再次帶來痛苦和威脅, 因而在癌症得到治愈或已被控制後一定要重視預防再次復發。那麼怎樣才能預防或減少癌症的複發呢?
首先, 癌症的治療應力求徹底
這對早期癌症極容易做到, 採用根治性手術合理的放、化療有計劃地綜合治療等完全可以防止複發。儘管癌症的治療技術越來越先進, 但目前通過一次性或突擊性治療特別是對中、晚期癌症依然非常難做到絕對徹底, 即非常難避免體內殘存一些癌症細胞, 所以在進行正規治療之後, 一定要跟著進行抗復發治療。抗復發治療的目的在於消滅治療後殘存的癌症細胞或抑制原來未能發現的癌症進一步發展。有的學者主張癌症經手術、放療或大劑量化療, 臨床症狀消失後, 還要堅持五年以上的抗復發治療。一般是在原治癒的基礎上每年四個療程每次30-40天的化療。至於具體的抗復發治療, 應視患者、病種等實際情況, 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其次, 消除或避免促使癌症復發的各種因素,積極治療與癌症相關的慢性疾病。
前面曾屢次提到的造成癌症的各種理化因素及生物致癌因素仍可誘使癌症復發所以應盡可能消除和避免。對於一些內在因素也應特別注意。如患過乳腺癌的育齡婦女需絕對避孕, 免得娃振促使乳腺癌復發。所有癌症患者都應該注意保持心情愉快, 精神放鬆, 避免長期、過度的精神緊張和不良刺激。某些慢性病的存在會降低機體的免疫功能影響患者局部或渾身的功能狀態, 並有可能誘使癌症復發, 所以應給予積極治療。
除此以外, 加強身體素質鍛煉, 提高機體免疫功能及抗病能力。
也是有效預防癌症復發的重要環節。在癌症治癒後的康復過程中, 應根據實際情況, 開展一些適合患者的鍛煉運動, 如氣功、慢跑、太極拳等。其作用在於增進患者渾身功能的恢復, 調動全身積極因素, 增強抗病能力, 減少癌症復發的機會。最後, 要重視進行定期或常常複查。
這是預防復發失敗後最重要的補救措施, 也是所有癌症患者治癒後應注意的一點。複查包括患者的自我檢查和醫院的定期檢查。患者自查主要是注意觀察原來的病灶部位及其附近有無新生腫物、破潰、結節等表現, 有無新的疼痛感覺。除此以外, 還要注意渾身變化, 有無漸漸加重的乏力、食慾不振、貧血、體重減輕等表現, 一旦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去醫院檢查。儘管復發的癌症比原發的癌症在治療上更為困難, 但只需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復發癌症也是可以治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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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如何才能預防癌症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