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病從口入”,在腫瘤的病因學研究中,我們發現飲食不當是腫瘤發病的誘因之一。
目前對惡性腫瘤的治療普遍採用手術、放射和藥物療法,癌症患者的飲食治療並末引起真正的重視,實在是一個很大的缺陷。
惡性腫瘤是嚴重消耗性疾病,臨床多表現為消瘦、衰竭、疲弱無力的虛象。由於腫瘤的破壞,患者常有發熱、出血、厭食、疼痛、喘憋、咳嗽、大便不正常等並發症狀。目前使用的放射線、細胞毒藥物或手術切除療法,也使患者身體在接受治療的同時造成更大的傷害,形成新的並發症候群,加重了“邪實正虛”的臨床表現。因此,腫瘤患者的食療原則應根據腫瘤患者“邪實正虛”的臨床特點來製定,並兼顧各個臟器腫瘤的特點,“辨證施食”,才能達到預期的治療目的。
1.腫瘤患者的食譜首先應避免和排除腫瘤發病因素的繼續作用
“病從口入”,在腫瘤的病因學研究中,我們發現飲食不當是腫瘤發病的誘因之一。高脂肪食物、亞硝胺類化合物、有致癌作用的添加劑以及其它有害物質,如3,4-苯並芘、石棉纖維、黃曲霉毒素、串珠鐮球菌素、交鏈孢酚單甲醚等污染過的食品,對癌症的發生髮展有促進作用。因此,在平時的飲食中,不宜吃喝過燙的食品,不要吃含脂肪量太高的東西,也不要吃烹製不當、嚴重燒焦、煎焦、炸焦以及煙熏過的雞鴨魚肉,更不要吃腐爛變質的蔬菜和發霉的花生、玉米、大米及少鹽發霉的醃製菜,少吃罐頭食品,注意不要飲用烈性酒。
2.飲食治療應注重頤養“胃氣”,保護人體的“後天之本”
飲食和藥物都是通過脾胃的消化吸收發揮作用的。所以對每個患者來說,如果脾胃功能減退或者“胃氣”衰敗,就意味著治療上的困難。患腫瘤之後,由於腫瘤的直接侵犯,手術後的損傷,放化療的毒副作用,過飢過飽,飲食失節以及腫瘤患者常有的憂慮、焦躁情緒,都能影響和損傷脾胃的消化功能,造成營養障礙。此外,大劑量長時間服用苦寒中藥也可使脾胃功能受損。臨床實踐證明,如果脾胃功能受損,出現營養不良和機體免疫功能降低的證象,抗腫瘤治療往往很難奏效,還會使已經虛損的脾胃功能更進一步惡化。由於脾胃虛弱,患者每每出現食慾不振、脘腹悶脹,甚至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的症狀。這時不應給予大量滋膩性補養食物;一味葷腥油膩,不僅會加重消化道症狀,也會對病情產生不良影響。治療應以顧護胃氣為本,和調肝脾為輔。可選用山藥、芡實、薏仁米、白扁豆、赤小豆、大棗、佛手、萊菔子、白蘿蔔、山楂、茯苓餅、神曲、雞內金、豬肚、羊肚、羊肉、魚肚等健脾疏利之品,調配成食品服用。
3.飲食治療應扶正祛邪相結合
治療惡性腫瘤必須“扶正”與“祛邪”相結合。飲食療法做為“扶正祛邪”的輔助手段,是治療中不可忽視的一環。在使用手術、放療、化療等抗癌的治療手段時,除採用扶正補虛的中草藥外,還應輔以飲食營養的支持。許多谷、畜、果、菜之類食物都具有扶正作用。覃類食物所含多醣就能提高機體對化療、放療的耐受力,保護骨髓造血機能,維持機體的免疫功能使血中白血球及血小板的下降得到防治,起到食補的作用。如果不能在治療間期通過飲食和藥物將身體恢復好,再繼續治療是不可能的。我們在飲食中還應注意攻補結合:在脾胃功能尚好的情況下,選擇一些既是營養菜蔬,又具有抗腫瘤作用的食品。如香菇、銀耳、黑木耳、薺菜、馬齒覓、豬秧秧、東風菜、香茶菜、黃花菜、生薏苡仁、番杏、核桃、紫菜、海藻、菱角、慈菇、芋頭、蘆筍、杏仁、螃蟹、對蝦等等。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食物治療不僅僅是只單純吃-些高營養食品,也要針對病情吃一些可能對腫瘤有抑製作用的食物,這樣就把食物營養與食物治療結合起來了。
4.注意食物的性味功用,隨其“證”而食之
食物也有性(寒、熱、溫、涼)、味(酸、苦、甘、辛、咸)之分,所以要根據患者病情的寒、熱、虛、實來選擇食品,千萬不要以為腫瘤患者需要高營養就可以不論食性,任意吃喝。有人主張癌症患者吃鱉,但鱉涼血補陰,其性冷而難消化,所以比較適宜那些陰虛血熱的患者,對於脾虛、陽虛的患者就不太合適。因此要強調“辯證施食”,不能亂吃。如果熱毒壅盛,邪火熾烈,出現一派熱象的時候,就不能一味投以溫熱補品,如人參、鹿茸、桂元、羊肉、狗肉、對蝦等,而應吃有清熱解毒作用的馬齒莧、薺菜、黃花菜、鮮藕、蘆根、銀耳、竹筍、鴿肉、鴨肉等清涼食品;如果脾胃虛弱,則應以甘溫芳香的砂仁、木香、茯苓、山藥、佛手、內金、山楂、胡椒等醒脾開胃。如遇陰瘡惡疽、陽氣不足以化解陰毒的患者,就該服用人參、黃芪、桂元、當歸、肉桂、羊肉、狗肉、母雞、南瓜等食品溫陽托毒。如果服用桃仁、杏仁這些有毒的食品一定要加工炮製後才能使用,以免中毒。
5.偏重甘涼,慎用辛燥
腫瘤患者常有發熱、出血症狀,在放療期間,患者還會出現口乾舌燥等熱毒傷陰的症狀,而化療和手術也能導致陰血虧損,產生內熱。所以在臨床工作中所見到的腫瘤患者的證候偏熱者多,寒涼者少。在飲食方面應以甘涼清潤為主,慎用辛燥,以免傷陰耗液;且辛燥之物也易引起或加重出血,不利於病情。患者可多進食西瓜、冬瓜、梨、荸薺、茅根、銀耳、桑葚、百合、藕、桑葚、胡蘿蔔、白蘿蔔、豬肉、鴨肉、鴿肉、雞蛋、牛乳等食物;炙烤煎炸、肥甘厚味及辛辣之品,均不選用。飯菜中也不宜多用肉桂、茴香、花椒、肉蔻等調味品。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患者大多具有溫熱之象,也不宜過於寒涼,以免損傷胃氣,影響患者的康復和治療。
6.飲食應可口多樣,盡量選擇一些可以防癌治癌的食品
古人說:“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益精氣。”因此,癌症患者的食譜應當多樣化,使每個患者攝入的營養物質盡可能完備和平衡。在此基礎上還可盡量選擇一些現代醫學證明可以防癌治癌的食品,因為這些食品中含有豐富的維生素A、B、C、E、胡蘿蔔素、類胡蘿蔔素、微量元素、多醣以及纖維等物質。如大蒜、洋蔥、甜菜、蘆筍、無花果、獼猴桃、羅漢果、番木瓜、荸薺、桂元、烏梅、百合、菱角、烏龍茶、薏仁米、綠豆、黑豆、黃豆、木耳、菇類、海帶、紫萊、蛤蚌、牡蠣、魷魚、烏賊、海參、海蟄、鯽魚以及甲魚、十字花科蔬菜如空心萊、圓白菜、菜花、中國大白菜、小紅蘿蔔等等,可以任意選用。如果配製得當,烹調有方,色香味俱佳,可以大大提高患者的食慾。在防癌治癌的同時使人得到美食的享受。
7.發物”與”忌口”
目前對惡性腫瘤還缺乏有效的根治手段,一些患者在術後及放化療後不久即告復發。由於復發的原因不甚明了,促使部分患者及家屬把復發的可能因素歸之於飲食不慎或“忌口”不嚴。一些地方相傳雞不能吃,魚蝦海貨是“發物”,無鱗魚不能吃等等。在不少古方中,根據藥物的不同還記載有許多相應的“忌口”,有的還相當嚴格。但我們在臨床工作中並沒有遇到因“忌口”不嚴而致復發或惡化的肯定病例。有些早期患者手術根治效果較好,即使沒有飲食上的“忌口”也沒有出現復發或轉移。這說明將復發和轉移完全歸罪於“忌口”不嚴是沒有科學根據的。關於“忌口”問題還有待做進一步的科學研究。我們的觀點是:飲食與癌症的發生髮展有較為密切的關係,適當的“忌口”還是需要的,但要堅持反對那種過分強調“忌口的行為。對腫瘤患者的“忌口”主張在“辨證施食”的原則下進行,不宜太嚴,食譜也不宜太窄。有的人故弄玄虛,讓患者無所適從,甚至豆腐、蔬菜之類都不敢吃了,致使患者的營養狀況日趨惡化,這是十分有害的。
關鍵字:#癌症患者所有的食療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