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症疼痛化療的治療,止痛應從最簡單的劑量方案和無創傷的治療手段開始,並密切觀察治療效果。基本原則是依照具體情況制定個體治療方案。
疼痛是伴癌瘤產生的嚴重病症,任何時期的癌腫病者都可產生各種程度的疼痛,其基本的診療原則應該是標本兼治,即治療癌痛為治標,治療癌腫為治本,治標為治本提供最佳條件,二者互補才能起到更好的治療效果。在癌痛治療的各種手段中,化學藥物治療是最基本、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尤其早期輕度的癌痛患者應採用藥物治療。因為藥物治療具有有效、作用迅速、風險小、費用合理等優點。基本原則是依照具體情況制定個體治療方案。
在選擇藥物治療疼痛症狀或其他症狀之前,要確定引起疼痛的特定原因、評估疼痛的強度和性質,然後再選擇用藥。止痛應從最簡單的劑量方案和無創傷的治療手段開始,並密切觀察治療效果。
治療癌痛有三大類常用藥物:
①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物即一般鎮痛藥;
②阿片類鎮痛藥;
③輔助鎮痛藥、鎮靜藥和營養神經藥等。
1、輕度癌痛一般可以忍受,能正常生活、睡眠基本不受干擾,應按照第一階梯治療。第一階梯治療原則上是口服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該類鎮痛藥作用於末梢,具有解熱鎮痛抗炎的效果,能抑制下丘腦前列腺素合成酶的生成,減少前列腺素E的合成與釋放,對前列腺素含量較高的骨轉移患者的疼痛非常有效。代表藥有阿司匹林、撲熱息痛、扶他林等。阿司匹林的開始劑量為250-500 mg/次,最大劑量1000 mg/次,每4- 6 h重服用藥一次,即可達到止痛目的。撲熱息痛口服1次0.3- 0.6 g/次,0.6- 1.8 g/d,療程不易超過10 d。扶他林口服25 mg,每日3次或栓劑50mg/次,每日2次。在治療中還應經常更換藥物種類,如優散痛、布洛芬、芬布芬等,以減少胃腸道並發症及不良反應。
2、中度的癌痛常為持續性疼痛,睡眠已受到干擾,食慾有所減退。此類疼痛患者需應用鎮痛藥物,但用藥原則上應採取逐步向第二階梯過渡的原則,即在給予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的同時,輔助給予鎮痛藥,如曲馬多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如可待因、右旋丙氧芬等。晚間可服用安定藥和催眠藥等。痛力克是一種非自體類強力止痛及中度抗炎解熱新藥,主要是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可與阿片受體結合,無成癮性。 30 mg的痛力克止痛作用相當於12mg嗎啡,它是用於中度癌痛療效較好的藥物。強痛定(AP-237)具有起效快的優點,適用於中度癌痛患者。
3、重度或難以忍受的劇烈疼痛睡眠和飲食受到嚴重干擾,晚間人睡困難、疼痛加劇。此時用一般鎮痛藥已基本無效,用其他鎮痛藥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已起不到鎮痛作用。重度的劇烈疼痛應由第二階梯向第三階梯治療過渡,正規使用強效阿片類鎮痛藥,目前口服藥中較常用的是美施康定(即嗎啡控釋片),每片含嗎啡30 mg,每次l-2片,每12 h口服一次,若不能口服時,可經肛門給藥。其他強效阿片類鎮痛藥有嗎啡、鹽酸二氫埃托啡、美散酮、哌替啶、芬太尼、叔丁啡、丁丙諾啡、左嗎喃等。
鎮痛新為嗎啡烷類合成藥,激動k阿片受體拮抗U阿片受體,對呼吸抑制弱,依賴性小,鎮痛強度為嗎啡的l/4- l/3,可長期服用,口服每次25-50mg,必要時每3-4 h服1次。
世界衛生組織設計的簡單、有效、公認、合理的階梯療法可以使90%癌症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的緩解,75 %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疼痛得以解除。藥物治療時應注意以下5點要求,即口服、按時、按階梯、個體差異性用藥。注意具體細節。
癌症化療的治療目的分為三級:
第一級目標是治愈癌症,意思就是使腫瘤或惡瘤消失,不會重新長出來。
如果達不到這個目標,第二級目標就是控制疾病(抑制癌瘤生長和擴散),為癌症病人提供最好的生活質量。有時癌症到中晚期後,治愈和控制已不可能。
第三層目標是緩解病痛,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即使這不能延長他們的生命)。
關鍵字:#癌症疼痛化療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