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癌痛用藥要規範
癌症病人(尤其是已到晚期的患者)往往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疼痛。設法解除疼痛,可以減輕病人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的折磨,提高生活質量,同時也有利於控制病情和進一步治療,最終延長患者生存時間
癌症病人(尤其是已到晚期的患者)往往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疼痛。設法解除疼痛,可以減輕病人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的折磨,提高生活質量,同時也有利於控制病情和進一步治療,最終延長患者生存時間。然而,如果疼痛的治療用藥(特別是家庭用藥)不規範,就會使患者產生不良反應,甚至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近年來,醫學界有關專家根據癌症患者疼痛的程度,制訂了使用止痛藥物的原則、方法、藥物選擇及注意事項等規定,以規範用藥,提高療效,減少不良反應。
藥物止痛的原則
1.口服給藥:口服給予各種止痛藥物,尤其是強阿片類藥物(如嗎啡及其糖漿),可以明顯減少病人用藥後所產生的精神依賴性和身體依賴性。
2.按時給藥:癌痛使用止痛藥,也必須有規律地按時給藥,而不能一有疼痛便馬上用藥。
3.按階梯給藥:這是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癌痛治療方案。即輕度疼痛時,使用非阿片類藥物(常用解熱鎮痛藥)和輔助性藥物;中度疼痛時,使用弱阿片類藥物、非阿片類藥物和輔助性藥物;重度疼痛時,使用強阿片類藥物、非阿片類藥物和輔助性藥物。
4.用藥個體化:止痛藥物的使用劑量應堅持從小到大的原則。能使疼痛明顯減輕甚至消失,即為最佳劑量。不應對用藥劑量限製過嚴,否則難以達到滿意的止痛效果。
止痛藥物的選擇
1.輕度疼痛:根據止痛藥物的選用原則,可選用阿司匹林,每次25~60毫克;或撲熱息痛,每次0.25~0.5克;或去痛片,每次1~2片。此外,還可選布洛芬(芬必得)、丙氧氨酚片等。
2.中度疼痛:可選用可待因,每次30~60毫克;或氨酚待因片,每次1~2片;或強痛定,每次30~90毫克;或曲馬多膠囊(痛立克),每次50~100毫克。此外,還可選用丙氧氨酚片、高鉀素片等止痛藥物。
3.重度疼痛:一般止痛藥較難奏效。可選用嗎啡片,每次5~30毫克;或哌替啶,每次50~100毫克。此外,關痛散、安依度、丁丙諾啡等藥物也可以選用。
除上述藥物外,對於晚期癌症患者,世界衛生組織和我國衛生部還推薦使用口服控釋片美施康定、美菲康、路泰等止痛藥物。
需要注意的問題
1.適時給予鎮痛藥物。一般認為,癌症疼痛患者應在臨終前數週或生命的最後兩個月才開始接受鎮痛藥物治療。但實際上有很多癌症病人在更早時候便已出現間斷或持續的頑固性疼痛,這種疼痛常使病人難以忍受。因此,新的研究觀點認為,對於有疼痛的癌症病人,應果斷地採取各種治療措施,以使病人在精神上和肉體上都能減輕痛苦。疼痛會使病人的一般狀況迅速惡化,免疫功能低下,假如不能及時消除,對癌症的治療也十分不利。
2.對各期病人和各類疼痛應按止痛原則選藥。患者出現不同程度的疼痛時,必須按照從非阿片類到弱阿片類再到強阿片類的原則選用鎮痛藥物。用藥的劑量也應從小劑量開始,然後再根據疼痛控制情況逐漸加大劑量。切不可亂用藥物,否則,到了後期鎮痛藥物就難以奏效了。
關鍵字:#癌痛用藥要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