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職業性致癌因素有哪些?
所謂職業性致癌因素,是指在勞動過程和環境中可能引起勞動者發生腫瘤的各種因素。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有害物質出現在生產過程中,已經證實其中有多種物質有致癌或促癌作用,而重要的是電離輻射及化學致癌物。
首先提出癌可能與職業有關的是波特,他在1775年發現掃煙囪的工人中陰囊癌的發病率較高,以後逐漸發現了在生產中產生的、具有致癌性或促癌性的物質(詳見表2)。
職業性癌最常見於皮膚、泌尿道及呼吸道,因為這些部位經常與致癌物接觸(如皮膚),或者致癌物及其代謝後產物吸收(如皮膚、呼吸道)與排泄(如泌尿道)時接觸。
關鍵字:#職業性致癌因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