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該如何“降服”癌轉移?
任何癌和肉瘤都可以發生骨轉移,常見的有乳腺癌、肺癌、甲狀腺癌、腎癌、前列腺癌和宮頸癌。轉移性骨腫瘤形成後,大多數患者都會出現疼痛難忍的症狀,且多為持續性劇痛,嚴重影響睡眠及飲食,患者常因衰竭而死亡。另外,骨轉移如發生在椎骨,可能引起截癱;發生在四肢,則出現肢體運動障礙,甚至病理性骨折,使患者的生活質量明顯降低。
癌症骨轉移的後果這麼嚴重,有什麼辦法“降伏”呢?目前,除了外照射、使用麻醉劑等方法外,還可採用放射性核素治療。放射性藥物,如釤-153、錸-188等都具有親瘤性,在病灶內的放射性比正常骨組織濃度高16~25倍,其發射的β射線對轉移性骨腫瘤可以進行較高劑量照射,達到既止痛、殺死癌細胞,又對正常骨組織基本無損害的目的。
放射性核素治療轉移性骨腫瘤對人體危害極低,僅有輕度降低白細胞、血小板的副作用,但一個月後,降低的白細胞、血小板即可自行恢復。
放射性核素治療轉移性骨腫瘤可以在門診進行。配合化療者,應在化療結束後兩週進行核素治療;使用磷酸鹽類藥物治療者,應在藥物治療結束後10天進行核素治療。另外,放射性核素治療一個療程後,如果血常規正常,可以重複治療。
關鍵字:#該如何降服癌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