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什麼腫瘤病人術後要做放射治療
小王的媽媽患了直腸癌,已經在市內的一家大醫院開了刀,而且主刀的醫生告訴小王,手術做的很成功,很乾淨,但術後還要做放療。小王覺得很納悶,為什麼已經做了手術,而且手術已經做的比較“乾淨”了,還要做放療呢?不是聽人說只有晚期的病人才要做放療的嗎?
放射治療是用治療機或同位素產生的射線治療腫瘤,它是一種局部治療方法,在腫瘤的治療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1999年國外有文獻報告,目前約45%的惡性腫瘤可治愈,其中22%的手術治愈,18%的放療治愈,5%的化療治愈。在美國約60%-70%的腫瘤患者均接受過放療。它主要在以下幾方面發揮作用(1)預防腫瘤的複發:由於腫瘤的生長主要表現為像樹根似的浸潤性生長,在肉眼可見的大體腫瘤之外常有一些需要顯微鏡才能發現的亞臨床病變,這些病灶手術有時難以切盡,從而成為複發的根源。另外還有一些腫瘤細胞在手術中黏附在醫生的手套或手術的器械上,繼而種植到手術的創面或切口上,為日後的複發埋下了伏筆。術後的放療可以消滅這些顯微病變,減少今後的複發,例如對中期和晚期的乳腺癌和直腸癌患者即是如此。 (2)根治腫瘤:許多腫瘤,如鼻咽癌由於其位於顱底,手術不易達到,而且很難完全切除,加之本身對放療較敏感,故放療可取得與手術同樣的療效,同時避免了手術的破壞性。 (3)與手術聯合以保留器官:目前國外已廣泛採用“小手術、大放療”,來治療某些腫瘤,以保留患病器官功能。例如,乳腺癌採用腫瘤局部擴大切除,保留乳房的手術;肢體的骨肉瘤絕大多數患者均不需採用截肢術而保留肢體,術後預防性放療。 (4)姑息治療:它主要用來緩解患者的症狀、延長患者的生命,例如骨轉移病人的局部止痛治療;腦轉移病人腦部照射以減輕肢體的偏癱,等等。
由於放射治療在我國的廣泛開展的時間比較短,加之專業性非常強,廣大患者對它的了解比較少,許多基層的臨床工作人員對它的認識有所欠缺,所以有時不能合理安排患者的治療。因此,建議廣大患者在手術治療後應看腫瘤專科門診,以便得到及時合理的放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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