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乳腺癌的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是治療乳腺癌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局部治療手段之一。與手術治療相比較少受解剖學、病人體質等因素的限制,不過放射治療效果受著射線的生物學效應的影響。用目前常用的放療設施較難達到“完全殺滅”腫瘤的目的,效果較手術遜色。因此,目前多數學者不主張對可治癒的乳腺癌行單純放射治療。放射治療多用於綜合治療,包括根治術之前或後作輔助治療,晚期乳腺癌的姑息性治療。近10餘年來,較早的乳腺癌以局部切除為主的綜合治療日益增多,療效與根治術無明顯差異,放射治療在縮小手術範圍中起了重要作用。
(一)術前放射治療
1.適應症
(1)原發灶較大,估計直接手術有困難者。
(2)腫瘤生長迅速,短期內明顯增長者。
(3)原發灶有明顯皮膚水腫,或胸肌粘連者。
(4)腋淋巴結較大或與皮膚及周圍組織有明顯粘連者。
(5)應用術前化療腫瘤退縮不理想的病例。
(6)爭取手術切除的炎性乳腺癌患者。
2.術前放療的作用
(1)可以提高手術切除率,使部分不能手術的患者再獲手術機會。
(2)由於放射抑制了腫瘤細胞的活力,可降低術後復發率及轉移率,從而提高生存率。
(3)由於放射,延長了術前觀察時間,有使部分已有亞臨床型遠處轉移的病例
避免一次不必要的手術。
3.術前放療的缺點
增加手術並發症,影響術後正確分期及激素受體測定。
4.術前放療的應用方法
術前放射應盡可能採用高能射線照射,可以更好地保護正常組織,減少並發症。放射技術方面,目前多數採用常規分割,中等劑量。一般不用快速放射或超分割放射。放射結束後4~6週施行手術較為理想。
(二)術後放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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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術後是否需要放射,曾經是乳腺癌治療中爭論最多的問題。近年來,較多作者承認術後放療能夠降低局部、區域性複發率。自從Fishor對乳腺癌提出新的看法後,乳腺癌的治療已逐漸從局部治療轉向綜合治療。術後輔助化療廣泛應用,術後放射已不再作為根治術後的常規治療,而是選擇性地應用。
關鍵字:#乳腺癌的放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