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適應證
1.適應證
(1)造血系統疾病:如白血病、惡性組織細胞瘤、多發性骨髓瘤、晚期惡性淋巴瘤、非洲兒童淋巴瘤等。
(2)化療效果較好的實體瘤:如絨毛膜上皮癌、惡性葡萄胎、精原細胞瘤、小細胞肺癌、卵巢腫瘤等。
(3)手術或放療前後需要行輔助化療的實體瘤。
(4)實體瘤手術或放療後復發或播散者。
(5)晚期腫瘤已有全身播散,但全身狀況及各項檢查尚允許化療者。
(6)惡性體腔積液:如胸、腹和心包腔積液,採用體腔內化療。
(7)腫瘤並發症的化療:如上腔靜脈壓迫綜合徵、呼吸道壓迫、腦轉移或脊髓壓迫致顱內壓增高等,可採用化療縮小腫瘤、減輕症狀。
2.化療的注意事項
(1)接受化療者必須明確診斷,全身狀況較好,血像、肝、腎功能正常,能耐受化療。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用化療時應慎重考慮:①年老體弱;②一般情況差,Karnofsky評分<40;③肝腎功能異常;④明顯貧血,或白細胞、血小板減少;⑤嚴重營養不良和電解質紊亂;⑥曾用多種化療和(或)放療;⑦有發熱、感染等並發症;⑧心肌病變。
(3)給藥順序:部分藥物的給藥順序可影響療效,如在給MTX l~4h後應用氟尿嘧啶、Ara-C;給予VCR 6~8h後用CTX、MTX;DDP於氟尿嘧啶、鬼臼毒素類後應用均有增效作用。
(4)細胞週期特異性藥物的療效與作用時間有密切關係,療效可隨時間的延長而增加,劑量增大療效無明顯增加。週期非特異性藥物的療效則隨藥物劑量增大而增加,故多主張一次較大劑量靜脈注射。
(5)給藥途徑:MTX口服後胃腸道反應常很嚴重,而肌注或靜脈給藥後胃腸給藥後胃腸道反應多不嚴重。氟尿嘧啶每次劑量超過500mg時宜用靜滴。某些藥物如TA、MTX以及BLM等均可作肌注,應盡量採用肌注法。
(6)謹防化療藥物滲漏到血管外:靜脈穿刺部位盡量由遠程開始漸向近端,並交替穿刺。穿刺成功後,需確認針頭是否在血管內,並觀察有無外滲,然後才可開始注入化療藥物。一旦發現有藥物外漏,應立即進行如下處理:①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針頭。另接注射器回抽外滲液體;②局部皮下注射生理鹽水稀釋藥液,並註射地塞米松2~4mg以減輕炎性反應;③皮下注入解毒劑:HN2、MMC、ACt-D滲漏用(N/6)硫代硫酸鈉,ADM、VCR則用碳酸氫鈉;④肢體抬高24~48h,局部冰敷24h。
關鍵字:#腫瘤化療的臨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