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化療導致骨髓抑制以及腫瘤進展、腎功能損害、營養因子(鐵、葉酸、VIT-B12等)缺乏及感染、失血等因素均可導致腫瘤相關性貧血發生。
骨髓抑制是化療最常見的主要限制性毒性反應。大多數化療藥均可引起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較常見的藥物如:阿黴素,泰素,卡鉑,異環磷酰胺,長春鹼類等。因粒細胞平均生存時間最短,約為6-8小時,因此骨髓抑制常最先表現為白細胞下降;血小板平均生存時間約為5-7天,其下降出現較晚較輕;而紅細胞平均生存時間為120天,受化療影響較小,下降通常不明顯。多數化療藥物所致的骨髓抑制,通常見於化療後1-3週,約持續2-4週逐漸恢復,並以白細胞下降為主,可有伴血小板下降,少數藥如健擇、卡鉑、絲裂黴素等則以血小板下降為主。
為監測骨髓抑制的發生,化療期間應定期查血常規,特別是白細胞計數,每週1-2次,如明顯減少則應隔日查一次,直至恢復正常。對於白細胞下降達1×109/L以下患者應及時採取保護性隔離,包括讓患者獨處一間病房,定時紫外線消毒,定時通風,有條件者可運用空氣淨化器,減少探視次數。保持患者體表、床褥、衣褲乾淨整潔。陪護家屬應注意更換乾淨衣、褲、鞋、並佩戴口罩,若存在呼吸道感染則應避免與患者接觸。
正常情況下,體內各類血細胞均由造血幹細胞分化而來,其增殖、分化、分佈和功能受到多種細胞因子的調控,以維持各類血細胞水平的相對穩定。造血幹細胞通常處於靜止狀態,當造血功能受損時,造血幹細胞可迅速分化、增殖而恢復造血功能。化療導致骨髓抑制的機理在於:化療藥物直接作用於造血幹細胞及骨髓微環境,致其結構及功能損傷。引起骨髓抑制,其程度及持續時間除與上述的藥物種類和劑量強度相關外,尚與患者個體骨髓儲備能力密切關係。例如,肝臟疾患、脾功能亢進及既往有放療或多程化療史的患者,骨髓抑制常更為明顯。
臨床上,造血細胞集落刺激因子(CSFs)可以通過作用於造血幹細胞,促進起分化、增殖和成熟,並增加其功能。常用的包括G-CSF、GM-CSF、EPO和rhLI-11.基因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 商品名包括惠爾血、吉粒芬、瑞白等),主要通過刺激骨髓粒系祖細胞集落(CFU-G)向成熟中性粒細胞分化增殖,及促進骨髓成熟中性粒細胞向外周血釋放,激活成熟中性粒細胞的功能,延長其壽命等機制增加外周血粒細胞數量, 其作用呈劑量依賴性,一般情況下G-CSF的推薦劑量為5μg/kg/d,連續用藥2-3天后白細胞即可呈現上升趨勢。基因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 商品名如特爾粒等)則主要作用於骨髓造血細胞分化較早階段,促進粒單系祖細胞集落(CFU-GM)的增殖分化,進而粒系、單核巨噬系統細胞增殖,使外周血粒細胞和單核細胞的數量增加,並可與紅細胞生成因子協同作用,增進紅細胞的活力,促進成熟細胞向外周血釋放,並具有提高機體抗腫瘤和抗感染免疫力的作用。 G-CSF和GM-CSF用藥應在醫師指導下持續至中性粒細胞計數最低點過後>10×109/L時停藥。對既往化療後曾出現重度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患者,可考慮預防性用藥。應當特別指出:G-CSF及GM-CSF一般在化療結束後24~72小時後開始應用,而不宜與化療及放療同時應用。其主要不良反應為骨痛,約15%-40%的患者接受5μg/kg/d的G-CSF治療後可出現骨痛,劑量提高,骨痛發生率更高。其他常見不良反應包括發熱、頭痛、肌肉疼痛等,但大多數患者能夠耐受。
某些升血細胞中成藥物如強力生白片、益血生、升白安、血美安膠囊等口服後對預防白細胞及血小板下降也有一定療效。重度中性粒細胞下降合併發熱的患者,由於常有合併重症感染、敗血症的可能,因此在應用G-CSF及GM-CSF同時應考慮給予抗菌素治療。
化療導致骨髓抑制以及腫瘤進展、腎功能損害、營養因子(鐵、葉酸、VIT-B12等)缺乏及感染、失血等因素均可導致腫瘤相關性貧血發生。應用促紅細胞生成素(EPO 商品名如益比奧等)可以提高血紅蛋白水平,提高腫瘤患者對放療、化療的耐受及敏感性,改善腫瘤患者生活質量。 EPO 的應用劑量為150-300IU/Kg,每週三次皮下注射,如上述因紅細胞壽命較長,其療程一般應達4-8週。
重組人白介素-11(如巨和粒、吉巨芬等)為一種促血小板生成因子,可以直接刺激造血幹細胞和巨核祖細胞增殖,誘導巨核細胞成熟分化,增加體內血小板的生成,從而提高外周血中血小板數量。對骨髓抑制所致的血小板減少症預防和治療劑量為25ug/Kg,於化療結束後24-48小時或發現血小板減少症後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療程一般為7-14天,血小板計數恢復後停藥。
因嚴重的骨髓抑制可能導致感染、出血及重度貧血,必要時應考慮給予成分輸血。濃縮白細胞的輸注:每日一次,每次16-20單位,(每20ml濃縮白細胞為一單位,粒細胞數≥0.8×109 /L個),2-6天連續輸注或至感染控制。濃縮血小板的輸注:隔日一次,每次血小板一人份或8-16單位(每30ml濃縮血小板容量為一單位,血小板計數≥2.4×1010 /L),直到出血完全停止。
關鍵字:#化療所致骨髓抑制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