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目前常用的藥物中,能引起心臟毒性反應的環磷胺、柔紅黴素、阿黴素及表阿黴素等,尤其是柔紅黴素和阿黴素兩藥,心臟毒性發生率較高。
化療可能會對患者的心臟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尤其對那些原有器質性心髒病患者,危險性更大。
化療藥物引起的心臟毒性反應的表現各異,輕者無症狀而只有心電圖改變,重者可致心肌壞死,發生致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目前常用的藥物中,能引起心臟毒性反應的環磷胺、柔紅黴素、阿黴素及表阿黴素等,尤其是柔紅黴素和阿黴素兩藥,心臟毒性發生率較高。另外,馬利蘭可引起心肌內膜纖維化;絲裂黴素引起心肌損傷,阿糖胞引起心包炎等。繼發於化療藥物的心髒病變可呈突發性,也可在不知不覺中逐漸加劇,其治療同一般心髒病處理,但由於化療藥物引起的心髒病變更頑固,死亡率高,因此特別應注重預防。
首先要明確腫瘤化療的適應症,不能把化療作為對晚期惡性腫瘤患者的一種安慰療法;
其次,對於有明顯劑量依賴性的藥物,應嚴格限制其累積量,並註意個體差異;
另外,對既往有心髒病的患者,在化療前後可給予保護心肌的藥物,化療時需動態監測心功能,如有明顯反應即考慮停用,對近期有心髒病發作者應禁用;
對於由腫瘤引起心髒病變如癌性心包積液,在化療同時也要作心臟功能監測。
抗癌健康網溫馨提示:如果因為病情需要而聯合應用有毒性藥物時,可考慮適當減量,一旦出現明顯臨床症狀及心電圖嚴重異常應及時停藥;還有根據藥物藥代學特點,改進給藥方法,如分次給藥能降低毒性的話,則予分次給藥或使用微泵等。
關鍵字:#化療的心臟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