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化療藥物不但使患者出現毒性反應,同時進行護理操作的護士也暴露於職業危險中,會產生遠期影響如致癌、致畸、致染色體突變,孕期護士職業性接觸化療藥物可致流產。
化療藥物不但使患者出現毒性反應,同時進行護理操作的護士也暴露於職業危險中,不但引起白細胞、血小板降低,口腔潰瘍、脫髮等,而且還會產生遠期影響如致癌、致畸、致染色體突變,孕期護士職業性接觸化療藥物可致流產。
化療是治療惡性腫瘤四大手段之一,靜脈用藥為主要途徑,但化療在治療疾病的同時,其毒性不僅對患者產生不良反應,對長期接觸抗腫瘤藥物的工作人員尤其是護士也具有極大的危害性。護士接觸化療藥物的機率高及藥物的蓄積作用,則有可能引起臟器損害和致癌。多數化療藥物的選擇性較差,在抑製或殺傷惡性腫瘤細胞生長的同時,對正常的細胞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損害,特別是對一些生長旺盛的細胞如骨髓細胞、胃腸黏膜上皮細胞、生殖細胞等,損害則可能導致骨髓抑制、致畸、致癌。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可能致癌的藥物分為4級:1級:無論在動物實驗或人類均有充分的致癌證據。例如苯丁酸氮芥、苯丙氨芥、塞替派,尤其是治療霍金奇病的MOPP方案。 2A級:具有動物實驗的充分證據,但在人類流行病學方面證據有限。例如卡莫司汀、順鉑、阿黴素、氮芥。 2B級:同樣有動物實驗的證據,而人類流行病學方面證據缺乏,如博來黴素。 3級:屬於致癌可能性極小的一類藥物,有放線菌素D、甲氨蝶呤、氟尿嘧啶和長春新鹼類。因此,對於1、2 級化療藥物配製、使用時必須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做好確切的防護措施。護士在配藥、執行化療或處理污染物品的過程中,都可能接觸到化療藥物,這些化療藥物分子可經皮膚、消化道、呼吸道等進入人體,當積累到一定劑量時將對操作者的身體健康產生危害,甚至引起疾病。
護士在化療藥物配製過程中,當打開粉劑安瓶抽取藥液時,可出現肉眼看不見的、具有毒性微粒的氣體、溶膠體或氣霧逸出,配置、注射、靜脈滴注操作過程中手直接接觸或操作不當溶液濺到皮膚上,污染化療藥物的手未徹底清洗,殘留的藥物污染食物和水以及針刺等會使化療藥物通過呼吸道、皮膚、消化道侵入人體造成危害。化療藥物在使用過程中,靜脈注射前排氣、排氣時針頭銜接不緊、輸液時輸液管銜接處藥液外溢等均可造成危害。化療藥物使用後的處理過程、藥物空瓶或剩餘藥物的處理不當,可污染工作環境和儀器設備。患者的嘔吐物、汗液、尿液中含有低濃度的化療藥物,被其污染的衣物、被服處理不當,直接接觸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或其他污染物,也會危害護士健康。個別高敏狀態的護士,接觸某些化療藥物後可能出現過敏反應。
總之,化療作為惡性腫瘤治療的重要治療手段之一,廣泛應用於臨床,隨著化療在腫瘤治療領域的推廣,特別是近幾年隨著醫學研究不斷深入很多新的化療藥物,新的療法、高新技術在臨床的廣泛應用,廣大醫護工作者常暴露於多種職業危害因素之中。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若不注意個人防護,則容易造成職業性損傷,嚴重威脅著醫護人員的身心健康。腫瘤科護士每天都在為惡性腫瘤病人進行化學治療,護士在接觸化療藥物如防護不當易引起職業性損傷。所以腫瘤科護士必須提高職業安全防護意識。規範執行操作程序,把職業損傷降到最低。
關鍵字:#化療藥的職業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