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致乳腺癌危險因素
婚姻月經因素
未婚是導致乳腺癌的危險因素之一。事實表明修女、獨身女性、結婚較遲和婚姻持續時間短的女性,乳腺癌的發病率普遍較高。初產年齡大於30歲將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哺乳月數多對乳腺癌的發生有保護作用,有學者研究認為泌乳在5年以上,可以使乳腺癌的危險性降低30%。研究證明初潮年齡在12歲以前者,比在13歲以後者患乳腺癌危險性增加4倍以上。 45歲絕經比50歲絕經者,患乳腺癌的危險性減少30%。
遺傳因素
在現有的乳腺癌危險因素中,家族史是非常重要的。存在以下情況應高度懷疑婦女具有乳腺癌的遺傳素質:父系或母系中有多個親屬患乳腺癌,同時有乳腺癌和卵巢癌家族史,有雙側或早期乳腺癌的家族史。
乳腺良性疾病
乳腺癌的危險性與乳腺良性疾病的組織學類型有關,目前普遍採用“非增生性”與“增生性”病變來區分不同的危險性。非增生性病變,並不增加乳腺癌的發病率,而增生性病變發生乳腺癌的相對危險性就升高了,以伴有小葉或導管不典型增生者尤甚。
生活方式因素
乳腺癌死亡率與人均年脂肪消耗量呈正比關係。專家研究認為,人類的健康狀況,60%與生活方式有關,而在生活方式這個大的範疇中,飲食因素又佔了絕大部分。科學家對乳腺癌發生率高的美國居民的飲食構成與乳腺癌發生率低的中國居民飲食構成的對比分析發現,總脂肪每人每日消耗量,美國人是中國人的2.5倍。
研究證明,肉類、煎蛋、黃油、奶酪、甜食、動物脂肪等可增加乳腺癌危險性,而綠色蔬菜、水果、鮮魚、低脂奶製品則可減少乳腺癌的危險性。
其他因素
除家族史、良性疾病史外,乳腺癌的危險性還有初潮年齡、初產年齡、產次、絕經年齡等,此外,一側乳腺癌後對側乳房發生癌的危險性也在增加。
關鍵字:#致乳腺癌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