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化療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反應,最主要的是引起嘔吐,臨床多采取對症處理,即應用藥物抑制嘔吐。根據化療藥物致吐作用強弱,分為高度、中度、低度、微小四類。
化療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反應,最主要的是引起嘔吐,臨床多采取對症處理,即應用藥物抑制嘔吐。根據化療藥物致吐作用強弱,分為高度、中度、低度、微小四類。化療藥物刺激胃腸道粘膜,導致粘膜上的嗜鉻細胞釋放5-羥色胺(5-HT)等神經遞質,5-HT與5-HT3受體結合產生的神經衝動由迷走神經和交感神經傳入嘔吐中樞而致嘔吐,通過神經遞質受體進而傳遞致嘔吐中樞引發嘔吐;感覺、精神直接刺激大腦皮質通路導致嘔吐,多見於預期性嘔吐。 5-HT、多巴胺、P物質是引起化療嘔吐反射的主要神經遞質。
目前這對化療常用止吐藥物種類有以下幾種。 ①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樞丹(ondansetron),控制急性胃腸道反應方面最為有效。常見副作用頭痛和便秘,一般較輕微。 ②甾體類激素:機制尚不清,但被認為是有效和安全的止吐藥。當與其他類型止吐藥合用,嘔吐域值可明顯升高。化療引起中度致吐時,可用地塞米松8mg;高度致吐時,可增加劑量至20mg。副作用常見為失眠和血糖升高,與應用地塞米松劑量和治療間隔時間有關。 ③神經激肽-1-受體激動劑:aprepitant代表該類新型止吐藥,是一種選擇性的、中樞神經系統通過性的、口服非肽類的神經激肽-1-受體激動劑。臨床隨機試驗表明,在治療化療中度致吐時,在24小時內合用aprepitant、地塞米松、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在後2天內單獨應用aprepitant取得明顯效果。推薦劑量:第1天口服125mg,第2、3天口服各80mg。副作用主要是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與地塞米松合用時,地塞米松應減量50%。 ④多巴胺受體激動劑:為酚噻嗪類;丁酰苯類;苯甲酰胺類。 Metoclopramide應用最多,在輕-中度致吐藥物時給予保守劑量即可發揮止吐作用。副作用,尤其是在大劑量應用時,主要為錐體外系症狀、鎮靜作用和直立位的低血壓。 ⑤苯二氮唑類: 此類為鎮靜類藥物,如安定,通常作為輔助用藥,不單獨用於止吐治療。 ⑥大麻類: 大麻類與中樞神經系統腦幹的大麻受體相結合發揮止吐活性。其止吐效果優於多巴胺受體激動劑。但毒性作用較大,如倦怠、焦慮、幻覺,影響其應用。此類藥物僅用在頑固性的胃腸道反應中。 ⑦抗組胺類: 作為輔助用藥。副作用為:口乾、視力模糊等。臨床中根據化療誘發不同的胃腸道反應採取不同的治療原則。
噁心、嘔吐分類化療引起的噁心、嘔吐可分為急性噁心嘔吐、遲發性噁心嘔吐和預期性噁心嘔吐三類。急性胃腸道反應,即為發生於化療開始24小時以內發生,與5-羥色胺有關,可根據嘔吐程度進行處理。高度致吐:應用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地塞米松、aprepitant在24小時內聯合給藥止吐[5];中度致吐:合用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地塞米松。近年研究認為聯合aprepitant效果更好,MASCC將修改指南加入aprepitant。低度致吐藥物:僅應用激素即可。微小致吐藥物:化療前可不常規應用任何止吐藥。
遲發胃腸道反應,即發生於化療開始的24小時至5天,機制比較複雜,可能與P-物質介導反應、血腦屏障破壞、胃腸道活動紊亂、腎上腺激素紊亂有關[6]。 60%~90%患者為應用順鉑化療後的遲發反應,無論是否在24小時內曾應用過止吐藥均可出現。處理原則如下。高度致吐藥物:地塞米松、aprepitant在2~5天內合藥。中度致吐藥物:單獨應用激素或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或多巴胺受體激動劑2~5天,在一些患者中可考慮地塞米松、aprepitant在2~5天內聯合用藥。低度致吐及微小致吐者不需用藥處理。
預期可能發生的胃腸道反應,即胃腸道反應可在一個化療週期後重複出現;也可能被味覺、氣味、思緒、對止吐藥物不敏感的焦慮所誘發,另外一些引起胃腸道反應的高危因素包括年齡,妊娠期間經歷的嘔吐反應、生活質量較差、有過先前化療的經歷等,均可成為引起胃腸道反應的誘因。化療引起的預期發生的胃腸道反應的處理非常重要,可幫助患者減輕對化療反應的恐懼和焦慮。如果反應已經發生,可採用神經精神治療,例如係統脫敏治療,配合應用苯二氮唑類(安定)。
甲氧氯普胺(胃復安)對止吐的作用較強,有放鬆胃幽門,加快胃內容物排空的作用。一般肌肉注射後15分鐘就可發揮作用,對化療、放療後的嘔吐不良反應效果較好。口服片劑10~20mg 1次,每日3次,飯前半小時服用。針劑20~40mg肌肉注射。 (2)茶苯海明(暈海寧):對手術後引起的嘔吐,放、化療後嘔吐不良反應有效,片劑50mg1次,1日3次口服,緩解嘔吐症狀。
關鍵字:#化療對胃腸的副作用及防治